第三辑第六章高碘区人口由1.31亿被压缩到3千万
《中国补碘真情录》
《中国补碘真情录》第三辑第六章高碘区人口由1.31亿被压缩到3千万
中国存在高碘区,对高碘区的人民不应该推行强制全民补碘,但卫生部的专家们为了让更多的人补碘,采取多种手段故意压缩高碘区的人口。本人在2013年2月22日发表文章《惊天大秘:全国高碘区人口1.31亿》谈过这个问题,现补充发表如下:
目录
第一节 中国存在高碘区
第二节 卫生部对待缺碘区和高碘区的态度明显不同
第三节 压缩高碘区人口第一招——“以乡为统计单位”
第四节 压缩高碘区人口第二招——提高高碘区标准
第五节 压缩高碘区人口第三招——三低
第六节 压缩高碘区人口第四招——只承认老高碘区,新发现的忽略不计
第七节 北京的高碘区面积被压缩了12.8倍
第八节 高碘区被强制全民补碘究竟谁之过?
第一节 中国存在高碘区
由于中国地大物博,有缺碘区,也必然存在高碘区。地甲病(地方性甲状腺肿大)是一种主要由于地质环境中碘的缺乏引起,也可能是碘过量引起,是一种地球化学性疾病。严重的地甲病会出现克汀病,对人类健康,特别是儿童大脑发育和智力成长造成严重危害。
山东是中国地甲病流行较广泛的省份之一,省内流行的地甲病可分为低碘型和高碘型两种。山东低碘型地甲病区主要分布在鲁西隆起区和鲁东隆起区内的山地丘陵区中[2]。2005年全国水源性高碘调查结果显示,全国水源性高碘地区(含高碘病区)主要分布于黄泛平原,黄河以南在山东、河南、安徽、江苏4省交界处,黄河以北有山东、河北。这两片区内高碘乡、镇人口数超过黄泛平原区调查覆盖人口数的90%[3]。查明山东省黄河下游区域地甲病与地质环境中土壤、水等因素之间的关系,可以为当地地方病防治提供地质方面的信息,对当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全国不止是山东存在高碘区,很多省市都存在高碘区,
第二节 卫生部对待缺碘区和高碘区的态度明显不同
现在已经公认碘缺乏和碘过量都是不正确的,对人的健康都是有害的。卫生部对缺碘区和高碘区的调查、统计,应该用相同的方法,否则就会出现偏差,就没有可比性。但是事实证明卫生部对缺碘区和高碘区采用很多不同的方法,故意增加缺碘人群,故意压缩高碘区人口数量,下面六方面证据公布如下:
一、放大镜和缩小镜
1、卫生部用高倍放大镜看全国缺碘情况,发现全国碘缺乏病满视野,全国都是缺碘区
卫生部用放大镜看全国的时候,发现全国绝大多数地区缺碘,地方病专家组因此高喊中国13亿人必须强制全民补碘,否则中国几百年后会变成傻子大国。
(1)马泰说“大量的流行病学资料证明我国绝大多数地区外环境缺碘,是世界上IDD比较严重的国家之一”
【证据来源】马泰 《全民食盐加碘的国策应当坚持》中华内分泌代谢杂志2002年10月第18卷第5 期
(2)陈祖培说“因此人们把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大于5%为切点值,至此我国绝大多数地区都是病区,都应供应碘盐”。
【证据来源】陈祖培《中华医学会地方病分会副主任委员、卫生部碘缺乏病专家咨询组组长陈祖培教授在第7届全国碘缺乏病学术会议上的总结》
2、对高碘区采用缩小镜,尽量缩小高碘区人口
中国的高碘区实际人数是1.3亿(详细根据下篇文章详细论述),但是在卫生部专家眼里不同程度大幅度缩小了。
(1)陈祖培说“受碘礁乏危害的人群达到7 2亿.而高碘病区只是局部问题,受高碘危害的人群不足1500万人。”
【证据来源】:《第6届全国碘缺乏病学术会议总结》,中国地方病学杂志,2001年1月
【评论】1994年发布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高碘地区不供应碘盐”。当时确定的八个高碘区,北京、河北、山西、江苏、安徽、福建、山东和河南 不予补碘,这八个省市怎么只有“受高碘危害的人群不足1500万人”呢?
(2)2004年卫生部公布全国高碘区人口3098万人,这个数值也是经过四次缩小形成的。
【证据来源】刘守军《2004年中央补助地方水源性高碘地区调查项目总结报告》 http://wenku.baidu.com/view/363b89d6b14e852458fb57e9.html
二、特别强调和故意掩盖
1、通过各种途径特别强调碘缺乏的危害
这是人人皆知的,卫生部关于强制全民补碘的各种宣传、文件中几乎全部是强调缺碘的危害,
2、故意掩盖补碘过量的危害
卫生部关于强制全民补碘的各种宣传、文件中几乎没有关于碘过量的危害的文章,对其他人提出补碘过量危害的说法一律予以反驳。最近在事实面前不得不承认补碘过量有害,但也是轻描淡写。请看下列两例:
(1)高碘区居民不知高碘有害
新华网2005-08-25 发表文章《高碘区,咋还照吃碘盐?》,文章说“据省盐业局副局长张玉强讲,他们在新乡市的一些高碘区乡镇检查时发现,一些商户用加碘食盐的包装袋装进非碘食盐,然后出售。原因是老百姓吃惯了加碘食盐,认为加碘食盐‘有营养’不加碘的食盐‘没营养’。
8月21日上午,记者对魏庄镇几位居民说:‘你们这里是高碘区,不能再吃加碘盐了,应当吃非碘盐,知道吗?’几位居民都说不知道,其中一位中年男子对记者说:‘你是哪儿来的?有证件吗?是不是想推销你说的什么非碘盐的吧?骗子我们见得多了!’记者了解得知,在此之前,没有任何单位对他们讲过高碘区和非碘盐是怎么回事。
在数天的调查采访中,记者到过近10个高碘地区的乡镇,随机采访了100多位村民,无一人知道自己所在的乡镇属高碘区,更不知道非碘食盐。同时,也没有发现一处有宣传高碘地区应当吃非碘食盐的标语或公告。
卫生部门认为,食盐属于国家专营商品,有关非碘食盐的使用等工作应当由盐业部门负责落实。
一位基层盐业部门工作人员说:‘过去长年宣传要使用加碘食盐,现在自己又宣传不让食用加碘食盐,这工作很难办。’”
http://www.ha.xinhuanet.com/add/touti/2005-08/25/content_4969500.htm
(2)不能宣传髙碘有害,否则完不成碘盐销售任务
各级政府和盐业部门根据当地人口数量都有碘盐销售指标,完不成将会减少甚至没有奖金,因此在高碘区虽然上级要求供应非碘盐,但如果强调补碘过量有害,会有很多人不买碘盐,加碘碘盐的销售量。因此即使在高碘区,也不宣传当地是高碘区,也不宣传补碘过量有害。
三、降低标准和提高标准
1、降低碘缺乏病区标准,让全国人民都缺碘
为了扩大补碘人数,卫生部采用降低碘缺乏病病区标准的办法,例如2005年1O月12日《中华医学会地方病分会副主任委员、卫生部碘缺乏病专家咨询组组长陈祖培教授在第7届全国碘缺乏病学术会议上的总结》中说“其实有些人并不清楚6O一7O年如何对碘缺乏病区的划分的。当时是以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大于20%才被划定为病区。8O年代以后的研究证实轻度缺碘也会造成脑发育落后,因此人们把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大于5%为切点值,至此我国绝大多数地区都是病区,都应供应碘盐”。
2、提高高碘区标准,压缩高碘区人口
为了扩大补碘人数,卫生部采用提高髙碘区标准的办法。
卫生部在全国推行强制全民补碘后,为了掩人耳目,规定了高碘区和甲状腺患者可以不补碘。但是文件明明规定高碘区不应该被补碘,可是卫生部一时疯狂,发出强制全民补碘通令,13亿人都在补碘范围之内。
由于国内部分专家和民众的反对,卫生部不得已宣布停止对高碘区补碘的决定。由于对高碘区的人民强制全民补碘是非常明显错误的,为了尽量减轻错误,为了尽量扩大强制补碘人群,卫生部于2003年发布了“GB 19380-2003-T 水源性高碘地区和地方性高碘甲状腺肿病区的划定”的国家标准,该国家标准第四条规定 “4高碘地区划定标准
凡一个地区(以乡、镇为单位),未采取补碘或改水措施,具备以下两项指标即可定为高碘地区。..
4.1居民饮用水碘含量超过150μg/L,
4.2 8岁~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大于400μg/L
注.. :水碘和尿碘不一致时以居民饮用水碘含量为准
5高碘病区划定标准
凡一个地区(以乡、镇为单位)具备以下三项指标,而又能排除高碘以外原因的甲状腺肿流行,即可
以确定为地方性高碘甲状腺肿病区。
5.1居民饮用水碘含量超过300μg/L.
5.2 8岁一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大于800μg/L,
5.3 8岁一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大于5 %.
注:三项指标不一致时,以s岁一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为主”
【评论】
1、全世界公认世界卫生组织为了防止补碘过量已经于2001年就发布了补碘的标准,把“8岁一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大于300μg/L称为碘过量”,而卫生部是2003年发布的GB 19380-2003-T 水源性高碘地区和地方性高碘甲状腺肿病区的划定的国家标准却公然把高碘区的标准定为“8岁~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大于400μg/L”,造成必须过量30%才能被确定为高碘区,才能不被补碘,公开与世界卫生组织对抗,证据确凿,实属可恶!
2、美国、中国营养协会公布8岁一10岁儿童的碘摄入量最大值是800μg/天,而卫生部规定8岁一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大于800μg/L,的地区才是髙碘病区,这样髙碘病区的儿童碘摄入量肯定超过最大摄入量。
四、单一病区和条件病区
1、缺碘区的三条标准有一条符合就是碘缺乏病病区
缺碘区的三条标准,甲状腺肿大率大于5%、儿童尿碘小于100微克/升、水碘小于10微克/升,三条中有一条满足条件,就是碘缺乏病病区,病区分为轻病区和重病区。只要是缺碘,就是病区。只要是病区就必须强制全民补碘。
2、高碘分为高碘区和髙碘病区
高碘区分为高碘区和髙碘病区,水碘大于150微克/升的地区为高碘区,在高碘区里其中符合水碘大于300微克/升条件的,才是髙碘病区。而你的在150微克/升到300微克/升的范围内的地区不是髙碘病区,可以不必要采取任何措施。
五、立即执行和缓期执行
1、强制全民补碘全国大范围立即执行
全国推行强制全民补碘的重要文件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部、中国轻工总会《中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规划纲要》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日期: 1994年09月21日 实施日期:1994年09月21日 (中央法规)”
证据来源:《中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规划纲要》
查阅大量国务院文件,国家级重要文件发布当天后立即执行的这是第一份,法院判决“死刑,立即执行”,也不是当天立即执行。上世纪90年代的中国政府的办事效率还是全世界全世界公认最低的。这个文件一天不等,如此“神速”,是为什么呢?
2、高碘区停供碘盐缓期执行
对高碘区人群强制补碘是公认错误的,但卫生部1994年推行强制全民补碘的时候,虽然喊在嘴上、写在纸上,高碘区不补碘,但实际国家级重要文件中“所有食盐(包括牲畜用盐)全部加碘”一句话充分暴露了这是骗人的鬼话。
2001年开始的国内对强制全民补碘问题的质疑,特别是内分泌专家滕卫平向全国人大提出质疑强制全民补碘的提案后,卫生部开始下令停止对高碘区补碘的决定。但是这项工作却十分缓慢。十多年过去,到现在为止官方说高碘区中已有95%的地方用了非碘盐,而实际调查不足80%。
为什么强制全民补碘立即执行,而高碘区提供碘盐行动迟缓呢?主要原因还是仍然认为髙碘无害或危害很小,或者有意让更多的人过量补碘。
六、“一刀切”和“粗中有细”
1、对缺碘区“一刀切”
被定为缺碘区是以县为单位的,一个县有很多乡。被定为缺碘区的县不代表这个县的所有乡都是缺碘乡,但是在统计缺碘区和补碘的时候,从来没有把缺碘县中的髙碘乡排除在外,都是“一刀切”,强制全民补碘。
2、对高碘区“粗中有细”
在768个被确定为髙碘乡中有37个乡同时存在水碘为10微克/升的乡,占总数的4.8%,称为“髙碘地区的‘假阳性’问题”,并要求把这4.8%单独提出来研究。
【证据来源】刘守军 《2004年中央补助地方水源性高碘地区调查项目总结报告》
卫生部对缺碘区人口和高碘区人口的统计应该用同样的方法,这样才是实事求是,才有可比性,但是卫生部为了扩大补碘人数,为了降低高碘区人民被补碘的罪过,分别采用了两套办法,实在不应该。
第三节 压缩高碘区人口第一招——“以乡为统计单位”
中国的高碘区人口1.31亿,但卫生部把他忽略不计,全部强制全民补碘。在人们的呼吁下,不得不履行诺言,高碘区不补碘。但为了减低对高碘区被补碘的罪恶,故意采取四个方法压缩高碘区人口,把1.31亿高碘区人口经过四次删除,最后宣布高碘区人口是3098万,本人下面陆续把被卫生部删除的1亿人口恢复过来。下面是被删除最多的一个办法。
一、统计单位不同,统计数字明显不同
1、对缺碘病区的统计方法是“乡检测,县计数”,或“乡检测,省计数”
对缺碘区统计方法用的是“一人犯罪,诛九族”的办法,一个乡有一个缺碘村,这个乡就是缺碘乡,这个县就是缺碘县。统计数字是以县为单位。因此用这样的方法可以使缺碘人口增加30%到60%.
卫生部有时对缺碘地区的统计还用“乡检测,省计数”的方法,这样的统计导致全国都是缺碘区,全民都需要补碘的结果。
2、对高碘区用的是“乡检测,乡计数”
卫生部对高碘区人口的统计方法是“乡检测,乡计数”,这样的统计方法可以比用缺碘区的统计方法减少30%到60%的高碘区人口,减轻高碘区被强制全民补碘的罪过。
二、卫生部对高碘区人口统计的方法
1、高碘区人口数据(表1)
表1是卫生部2005年对全国高碘区的调查结果,这里明确写着“乡人口数”,显然是用乡人口数作为统计单位的高碘区数字。这里公布的结果是3098万人。
【证据来源】申红梅张树彬 刘守军 苏晓辉沈雁峰韩贺鹏《全国高水碘地区地理分布及高碘地区水碘等值线研究》中国地方病学杂志2007年11月20日第26卷第6期
2007年以后卫生部公布的高碘区人口都以这个数字为准。
类似的报告还有中国地方病协会在中国地方病学杂志2006年5月20日第25卷第3期发表的文章《全国水源性髙碘地区集中分布于黄泛区》,文章说:“本次调查涉及l864个乡,在15425个村,检测水样26838份,检测尿碘36014份,检查儿童甲状腺70579人(同步B超检测l4444人)。调查证实有758个乡水碘在150μg/L以上,其中超过300μg/L的乡有268个。受威胁人口约3 680万人”。这篇论文论述的内容与表1是同一件事,但全国高碘区人口的数字却相差682万。
本文按卫生部最后说的3098万为基数计算。
二、缺碘区人口用“以县人口为单位”统计的结果
1、卫生部对缺碘区的统计是用“乡检测,县计数”的方法
为了体现公平统计,如果对卫生部公布的高碘区人口3098万用“乡检测,县计数”的方法,高碘区人口会变成多少了呢?详细数据见表2:
以省为单位统计的人数是4.946亿,以县为单位统计的人数是6878.98万人
由上表可知,以乡为单位统计的高碘区人口3098万人,变为以县为单位统计的高碘区人数就是6878.98万人,人数立即增加一倍多。
如果用最大(省统计数字)和最小(乡统计数字)相比,相差20倍。
2、2004年卫生部说“涉及人口约5000万”
【证据】“高碘地区和高碘病区主要呈片状分布:本次调查发现的高碘地区和高碘病区主要集中在黄河冲积扇平原,呈蝶字型分布,分南部片和北部片。南部片位于江苏、安徽、河南、山东4省交界处,西起河南省原阳县,东至江苏省淮安市;北部片集中在河南、山东、河北省接壤处,西部从河北省临漳县开始 东部止于山东省高青县;上述地区东西横跨557 km,南北纵深685 km。其他较大范围的高碘病区和高碘地区分布地山西晋中平原。6个重点省份共累及95个县(区)、678个乡(镇),涉及人口约5000万。”
【证据来源】卫生部碘缺乏病专家咨询组 赵金扣、舒延清、陈祖培执笔,《全国高碘病区和高碘地区预防和控制策略》 中国地方病杂志2004年l1月20日第23卷第6期
3、“分布全国123个县(市),至少有5000万人口生活在高碘地(病)区”
【证据】“水源性高碘的分布概况
迄今,水源性高碘的报道全部来自中国,尚未见到国外水源性高碘的报道文献资料。1978年我国首先在河北省黄骅县发现了水源性高碘⋯ 。1978年至今,我国已先后在河北、新疆、山东、山西、河南、内蒙、江苏、安徽、福建、北京等
10个省、市、自治区发现了水源性高碘地(病)区 ,分布全国123个县(市),至少有5000万人口生活在高碘地(病)区。8—10岁学龄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多在10% 一40%之间,居民饮用水含碘量大多在300μg/L以上,最高达到6403.3μg/L。”
【证据来源】张根红。综述,李素梅 审校 《水源性高碘研究进展》河南预防医学杂志2006年第17卷第1期
上面两个结果“6个重点省份共累及95个县(区)、678个乡(镇),涉及人口约5000万。”和““分布全国123个县(市),至少有5000万人口生活在高碘地(病)区”都是相似的。而2006年统计数据是11个省高碘区人口3680万,其差别就是前者是以县为单位统计的数字,后者是以乡为单位统计的数字。6个省是5000万,那么11个省应该是6878.98万人,说明高碘区以县为单位统计的数字是对的。
三、卫生部还要“以村为单位统计高碘区人口”
卫生部为了尽量压缩高碘区人口数量,减少不补碘的人口,提高碘缺乏的人口,用“乡检测,县计数”的方法,还不能更好体现中国是严重碘缺乏病流行的国家,卫生部于2004年又提出“村检测,村计数“的统计方法,这样可以把这个高碘区的人口压缩到1500万左右,达到陈祖培提出的“高碘病区只是局部问题,受高碘危害的人群不足1500万人”的理想目标。
【证据】“关于进一步开展以村为单位的调查:2 0 0 4年高水碘地区分布的调查是以乡镇为单位的,由于部分高碘乡镇中高碘水源与缺碘村交错。有必要开展以村为单位的调查。但需要足够的人力、财力和时间资源,前期要进行认真的论证。山东省已完成了全省以村为单位的调查,其做法和经验值得借鉴。”
【证据来源】郑庆斯徐菁王建强李秀维谷云有,《中国高水碘地区的分布与干预对策》,中国科技信息2011年第四期
卫生部对缺碘区的调查是“眉毛胡子一把抓”,省统计或县统计,结果是中国全部缺碘,而对高碘区的调查却是“精细到村”,尽量压缩。
第四节 压缩高碘区人口第二招——提高高碘区标准
卫生部为了进一步压缩高碘区人口,不顾高碘区人民的健康,不顾世界卫生组织的警告,采取了提高高碘区划分标准的办法,达到压缩30%的高碘区人口的目的。全部证据公开明了,确凿可靠,无法抵赖,具体如下:
一、卫生部2003年发布的水源性高碘地区划分标准的主要内容
GB 19380-2003-T 水源性高碘地区和地方性高碘甲状腺肿病区的划定
水源性高碘地区和地方性高碘甲状腺肿病区的划定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碘地区和地方性高碘甲状腺肿病区划定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水源性高碘地区和地方性高碘甲状腺肿病区的确定。
3.1
高碘甲状腺肿
人体长期摄人过量的碘而导致的甲状腺肿大。
3.2高碘地区
在特定的自然环境中,人们长期通过饮水摄人明显超过人体生理需要量的碘,但还不足以引起高碘甲状腺肿流行的地区。..
3.3地方性高碘甲状腺肿病区
在特定的自然环境中,人们长期通过饮水摄人过量的碘,而引起甲状腺肿大,并形成地方性高碘甲状腺肿流行的地区。
4高碘地区划定标准
凡一个地区(以乡、镇为单位),未采取补碘或改水措施,具备以下两项指标即可定为高碘地区。..
4.1居民饮用水碘含量超过150μg/L,
4.2 8岁~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大于400μg/L
注.. :水碘和尿碘不一致时以居民饮用水碘含量为准
5高碘病区划定标准
凡一个地区(以乡、镇为单位)具备以下三项指标,而又能排除高碘以外原因的甲状腺肿流行,即可以确定为地方性高碘甲状腺肿病区。
5.1居民饮用水碘含量超过300μg/L.
5.2 8岁一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大于8 00μg/L,
5.3 8岁一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大于5 %.
注:三项指标不一致时,以8岁一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为主
二、高碘区标准中存在的三个严重问题
1、高碘区的定义
GB 19380-2003-T 中说“在特定的自然环境中,人们长期通过饮水摄人明显超过人体生理需要量的碘,但还不足以引起高碘甲状腺肿流行的地区。”
这句话是正确的,但《标准》病故意隐瞒了“人体生理需要量”是多少,也没明确指出什么是“明显超过”, 从而为其后面的偷换概念做了铺垫。
2、什么是碘的人体生理需要量?
什么是碘的人体生理需要量?几乎全世界所有医学教科书都是类似这样说明的。“碘的需要量取决于机体对甲状腺激素的需求量,机体在(成人)基础代谢和中等活动用以维持生命活动所需甲状腺素”,(陈祖培)
3、人体生理需要量究竟是多少?
全世界几乎没有分歧,公认数值是50—75μg/天,甚至连陈祖培、阎玉芹等也不得不承认。例如陈祖培说:
“碘的需要量取决于机体对甲状腺激素的需求量,机体在(成人)基础代谢和中等活动用以维持生命活动所需甲状腺素,其碘含量为50—75μg/天,故碘每日的生理需要量是60μg/天”
【证据来源】陈祖培,卫生部地方病专家咨询委员会碘缺乏病专家咨询组组长《对我国全民食盐加碘后人群的碘摄入量和安全量的分析》 中国地方病杂志 2001年第16卷第3期
4、卫生部把人体生理需要量定为多少?
卫生部在《标准》中隐匿了真实的人体生理碘需要量,暗示了人体生理碘需要量为300μg/天,因为医学界公认正常成年人每天平均饮水量为2升,高碘区的标准是水碘的大于150μg/天,这样就是每人每天从水中获取300μg/天碘才算高碘区。
编造GB 19380-2003-T 的人明知全世界公认人体碘的生理需要量是60μg/天,明知世界卫生组织与2001年已经把碘过量定义为儿童尿碘大于300μg/天,仍然把人体碘的生理需要量定义为300μg/天,是人体生理碘需要量的五倍。
5、90μg/L以上的地区人群碘营养偏高
国内已有两篇重要论文详细论述了这个问题,下面只把结论公布如下:
(1)《不同地区饮用水碘水平居民碘营养状况调查研究》建议“高碘地区判定的水碘含量可由现行的l50 μg/L下调至90 μg/L”
【证据】“水碘在91.4 μg/L以上的地区,居民的碘营养则明显过剩,故这些地区不能再实行USI。”
“故本研究建议: 国家标准中对高碘地区判定的水碘含量可由现行的l50 μg/L下调至90 μg/L,“适碘”地区的水碘值范围目前可暂界定在20μg/L以上至90 μg/L之间。”
【证据来源】郭晓尉,秦启亮,陈祖培,《不同地区饮用水碘水平居民碘营养状况调查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资助项目,山东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天津医科大学内分泌研究所),营养学报2007年第29卷第6期526页。
(2)《不同水碘地区重点人群碘营养水平及其干预效果研究》建议目前水源性高碘地区停供碘盐的水碘切点值建议为90μμg/L。
因此,建议水碘90μg/L左右的地区可以安全地停止碘盐供应,水碘>100μg/L地区不能再实行USI,还应采取改水降碘等措施以免叠加性碘摄入。高碘地区应进行监测并科学选择监测对象和指标。现行国家标准中对高碘地区判定的饮用水碘含量可由现行规定的150μg/L下调至100μg/L;同样,目前水源性高碘地区停供碘盐的水碘切点值建议为90μμg/L。
【证据来源】郭晓尉 秦启亮 刘传蛟 翟丽屏 刘源 黄居梅 秦玉平 李素梅 陈祖培 山东省地方病防治研究卫生研究 《不同水碘地区重点人群碘营养水平及其干预效果研究》卫生研究 第36卷 第4期427页 2007年7月(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No.30230330);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资助项目(No.YH101,2004~2005))
【说明】上述两个报告都是国家级重点项目研究报告,都是卫生部主要碘缺乏病专家组陈祖培、李素梅等参加的。共同的结论是高碘区不能再被补碘,高碘区标准应该“由现行的l50 μg/L下调至90 μg/L”
连极力鼓吹强制全民补碘的陈祖培都不得不承认高碘区标准过高,应该降低40%,还有什么理由说高碘区标准不高呢?
6、标准规定“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的标准为大于400ug/L”
全世界公认,2001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8岁一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大于300μg/L为碘过量”
卫生部于2003年发布了“GB 19380-2003-T 水源性高碘地区和地方性高碘甲状腺肿病区的划定”的国家标准第四条规定“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大于400μg/L ”
这个错误是非常明显的,世界卫生组织于2001年已经把碘过量定义为儿童尿碘大于300μg/L,而2003年卫生部制定高碘区标准却故意把高碘区的标准定义为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的标准为大于400ug/L,明显与世界卫生组织对着干。
7、卫生部已经把修改全国高碘地区标准提到日程
(1)《全国高碘地区标准及防制措施研究项目启动会召开》
“2011年9月6日至10日,全国高碘地区标准及防制措施研究项目启动会在山西省临汾市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山东、河南、河北和山西省的部分有关高碘地区的市、县疾控中心地方病防治专业人员共50余人。目前高碘地区是以乡镇为单位来划分的,还没有确定到行政村或自然村,在高碘地区以乡镇为单位来供应不加碘食盐已经不能适应当前高碘地区防制工作需要,且当前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改水改厕项目和高氟高砷防治项目,均未将水碘含量作为水源筛检的指标,也没对水碘含量开展监测。”
(2)100ug/L以上的地区人群碘营养偏高问题
“调查发现,水碘在150-300ug/L之间的地区有甲肿率大于5%现象,水碘中位数在100ug/L以上的地区人群碘营养偏高,这与我国现行的《水源性高碘地区和地方性高碘甲状腺肿病区的划定GB/T19380-2003》标准存在矛盾现象。水源性高碘地区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的标准为大于400ug/L,与国际组织推荐的大于300ug/L为碘过量的标准相矛盾,因此需对现行的标准进行修订。”
http://www.pycdc.com/html/zhengwuzhuanqu/dongtaixinwen/2011/1030/31.html
陈祖培等2003年——2005年搞的研究报告,2007年发表论文,2011年提出修改存在明显问题的高碘区标准,什么时候修改、什么时候执行,可能也是“猴年马月”,(食盐加碘量由35毫克/公斤改为30毫克/公斤经历了10年,让卫生部微微改点错误是非常困难)
三、中国水碘的基本情况
中国地质调查局2010年6月在中国地质杂志第37卷第3期发表文章《中国典型地区高碘地下水分布特征及启示》,该文详细地介绍分析了我国两大高碘区地下水的碘含量研究报告。
中国地质调查局的调查报告中说“中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缺少碘限值标准的规定,现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碘限值偏高。不能有效地指导城乡居民安全供水。本文介绍华北平原、淮河流域典型地区高碘地下水分布特征.并从含水层分布的地理位置和沉积相角度,对其成因进行初步讨论,最后探讨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碘限值的合理取值。为有关
标准规范的修订完善和安全供水提供参考”。
“从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来看,如果将Ⅲ类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碘限值取为100 g/L.那么仅有占13.2%的Ⅲ类水不再符合饮用水标准。”
【证据来源】张二勇 张福存 钱永 叶念军 龚建师 王雨山 《中国典型地区高碘地下水分布特征及启示》 中国地质2010年6月第37卷第3期
四、修改高碘区标准后,中国高碘区以县为统计单位的人数
1、高碘区以水碘为40μg/L时高碘区人口
中国地质调查局的调查报告中说“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关于人体碘摄人量的最新推荐值阎.成人每日碘的适宜供给量为每天80~150μg。假设碘来源全部为饮用地下水,平均日饮水量为2L的标准.饮用地下水中碘限值应该为40~75μg/L。”
由表1 可知当高碘区以水碘标准为40μg/L时高碘区地下水样本数从(10.88+8.59)%=19.47%增加到(19.47+8.22+2.57+9.1)%=39.36%,比原标准样本增加(39.36%-19.47%)/19.47%=102%,原来病区人口在以县为为单位的高碘区人口数是6879万人,把高碘区水碘标准改为40μg/L后,高碘区人口将是(6879+6879×102%)=1.39亿人。
2、高碘区标准以水碘为90μg/L时高碘区人口
如果以陈祖培、李素梅等建议的高碘区标准,把水碘由150μg/L 降为90μg/L时,根据《中国典型地区高碘地下水分布特征及启示》提示高碘区样本数增加(19.47+8.22+2.57/2)/19.47=149%,原来以县为统计单位的高碘区人口数量增加是6879万人×149%=1.02亿人人。
为了公平起见,本人在上述2个方案中选择陈祖培推荐的数字,即卫生部原来公布的高碘区人口3098万人,经过采用与碘缺乏相同的以县为统计单位计算和把高碘区标准降低到较合理的水平后的全国高碘区人口数量是1.02亿人。
全国高碘区人口数量是1.02亿人,这只是两步恢复删除后的数字,不是最终数字。卫生部还有2个删除措施,下面的文章继续恢复高碘区人口数据。
第五节 压缩高碘区人口第三招——三低
压缩高碘区人口办法三——三低
一、卫生部对碘缺乏病问题是三高
卫生部对碘缺乏病问题是四高一低,四高是高度重视、高调宣传,高碘位补碘,高强度推行。一低是低非碘盐销售率
1、高度重视——中国第二大基本国策
2、高调宣传——每年5月15日为全国碘缺乏病宣传日
3、高强度推行——强制全民补碘
具体事实和证据已是人人皆知,此处不详说了。
二、卫生部对髙碘是三低
与碘缺乏相反,卫生部对髙碘则是三低
1、低度重视——“对高碘问题的关注决不能转移、影响和干扰食盐加碘的主流方向”
【证据】“高碘地区和高碘病区的重度碘过量问题:目前已初步查明,我国有约3 000—5 000万人生活在重度碘过量地区。目前仅十分明确的是:重度碘过量可以造成高碘性甲状腺肿流行的公共卫生问题。但碘过量的疾病谱,对人群健康的危害都还不十分明了,特别是能否造成严重的甲减,能否影响下一代的脑发育都是有争议的学术问题,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个体对高碘摄入的耐受性和代偿能力有较大差异,且不同于对严重碘缺乏的耐受性。”
应当重申我国的主要问题不是碘过量而是碘缺乏,碘缺乏的防治仍然是我们工作的中心和重点,不能有丝毫的动摇和犹豫。
【证据来源】《中华医学会地方病分会副主任委员、卫生部碘缺乏病专家咨询组组长陈祖培教授在第7届全国碘缺乏病学术会议上的总结》《中国地方病防治杂志》2006年 第3期 4 页 I0001-I0004页
2、低调宣传——
(1)对什么地方是高碘区不宣传
高碘区现场调查表明,在高碘区生活多年的人们不知道本地是高碘区。例如《健康报》发表一文,文章说“蒋平原回忆说。此前,身为山东省营养学会会员的蒋平原在北京参加了一个学术会。有专家在会上报告说,“黄河古道不缺碘,不应该再往食盐里加碘”。菏泽不是正处在黄河古道吗?敏感的蒋平原心里一震,赶紧去问省内专家,答复是菏泽确实属于高碘区。”
【证据来源】《他们不该陪吃碘盐》孟庆普 刘君凤 《健康报》2007-02-05
(2)对髙碘的危害不宣传
高碘区现场调查表明,90%以上的人不知道高碘会有害,甚至很多高碘区的居民认为不加碘盐是工业用的,碘盐是人用的。例如:《中国科学报》 (2012-11-24 第7版 调查)刊登一篇记者调查《碘之惑--新国标实施后补碘科学性调查》文章,文中说“在榆垡镇的德榆超市,货架上摆放的都是中盐北京公司生产的加碘盐,售货员告诉记者,这里的盐只有高钠、低钠之分,从来没听说过食盐不加碘,人吃的盐都要加碘,不加碘的盐肯定是工业用的。”(榆垡镇是北京的髙碘镇)
3、低调调查——“不宜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高碘的调查“
【证据】卫生部碘缺乏病专家咨询组说“鉴于我国的主要问题是碘缺乏而不是高碘,碘缺乏的纠正与防治仍然是我们工作的中心,而且高碘地区的分布有散在性和独特的地质环境条件,会议认为不宜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高碘的调查,建议地病中心根据6个省的调查方案为基础,起草一个相关的技术指导方案,由各省根据可疑线索自行安排”
【证据来源】《卫生部碘缺乏病专家咨询组会议纪要》 中国地方病杂志2004年l1月20日第23卷第6期
三、由于卫生部对高碘区采取上述办法后造成高碘区人口减少数量
由于卫生部对高碘区采取低度重视、低调宣传、低调调查政策,导致国内很多高碘区不能及时检测,不能及时发现,因此会减少高碘区人口比例至少5%左右,这样高碘区人口总数变为1.02亿+1.02×5%亿=1.07亿。
到现在为止,卫生部的三招,高碘区人口被删掉的人口已经被恢复了7000万了,高碘区的人口已经达到1.07亿了。
第六节 压缩高碘区人口第四招——只承认老高碘区,新发现的忽略不计
为了压缩高碘区人口,卫生部只承认“历史上有高碘报道的地区”,而且历史上的高碘区还要“再次核实调查;如仍为高碘,应根据分布特征扩大范围调查。”
正因为用了这个办法,使高碘区的人口又有所压缩。
证据图片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了被统计数字的全部是历史上被列为高碘区的地区,新发现的大部分没统计。
【证据】“本次.6省协作调查基本摸清了我国重点省份的高碘病区的高碘地区,根据1980年以来的报道、高碘区的分布特征和江苏省扩大调查的结果,全国不宜再开展全国性的高碘调查。下一步应在目前已发现高碘病区和高碘地区的周边地区,主要区域为山东、河北、河南、江苏、安徽等省份、天津、北京等市位于黄河冲积平原区域内和与之接壤的平原地带;晋中盆地的其他区域;历史上有高碘报道的地区应再次核实调查;如仍为高碘,应根据分布特征扩大范围调查。”
【证据来源】赵金扣、舒延清、陈祖培执笔,《全国高碘病区和高碘地区预防和控制策略》 中国地方病杂志 2004年11月20日第23卷第6期
经统计由于明显只承认历史上的髙碘区的人口,不完全统计新发现的人口,由此而导致高碘区人口统计数字至少减少至少了4%,这样高碘区人口总数变为1.07亿+1.07×4%亿=1.13亿。
第七节 北京的高碘区面积被压缩了12.8倍
北京的高碘区面积被压缩了12.8倍——(《陈祖培等欺上瞒下100例》之43)
为了强制全民补碘,全国一夜之间变成了缺碘区。高碘区停供碘盐,北京又一夜之间变成了缺碘区,真的是这样吗?下面本人一个一个揭秘。
一 、北京市卫生局说“北京目前无食盐高碘区,买无碘盐需凭医院证明”
北京市卫生局2009年8月14日说“目前北京市已经没有食盐高碘地区”见图1
四、把北京由高碘区变为缺碘区的绝招
北京是中国的核心,强制全民补碘是中国的第二大国策,北京如果不被强制全民补碘,其他地区推行也困难。因此对北京人必须强制。在这种思想的主导下,尽管北京是高碘区,至少是含有高碘区的省级单位,而且高碘地区存在高碘病区,也必须被强制全民补碘。
中国地方病专家们神通广大,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和“欺上瞒下”的方法,把高碘区的北京,变成缺碘区的北京,让北京人继续享受高碘位补碘的“优待”。地方病专家们是怎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和“欺上瞒下”的呢?下面详细说明 。
北京的大兴区是全国高碘地区之一,要让这里的人继续补碘,就必须解决四个问题,让高碘区面积缩小,让受高碘影响的人数明显减少,让大兴区变成非高碘区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地方病专家组做了很多努力,具体事实如下:
1、北京的高碘区面积被压缩12.8倍
2、北京高碘区人口被压缩12.2倍
3、北京存在高碘病区的铁证
4、欺上瞒下的北京改水大兴高碘病区摘帽
五、卫生部说北京只有大兴区的榆垡镇是高碘区
2009年10月16日卫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无碘食盐供应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文件附件:1.《2005年调查水碘含量中位数在150-300μg/L间的乡镇》中只有北京大兴区的榆垡镇被列入高碘区范围,见图2
北京曾多次被列为高碘区,难道只有一个榆垡镇是高碘区吗?实际情况远远不是。
六、北京不可能只有一个镇是高碘区
1、卫生部的高碘区分布图
如果北京只有榆垡镇是高碘区,上面的图是显示不出来的
2、中国地质调查局的报告说“包括北京、天津、河南省
中国地质调查局的报告说“华北平原 高碘地下水分布及成因”,“包括北京、天津、河北省的全部平原及河南省、山东省的黄河以北平原地区”。说明北京平原是高碘区。
七、北京平原属于高碘区范围
1、北京小平原6300多平方公里
北京小平原是华北大平原的组成部分。位于北京东南部,北依军都山,西靠西山,东南与华北平原相连。面积6300多平方千米,约占北京市总面积的40%。自中生代末以来,平原区多处于沉降运动中。由永定河、潮白河、温榆河、泃河等河流携带大量泥沙砾石在下降的基底上沉积而成,为典型的山前洪积冲积平原。平原上沉积中心的新生界堆积层厚千米以上。地势由西北向东南缓倾,地面坡降1‰~3‰,地面高程多在100~200米之间,东南部最低点海拔8米。
2、卫生部提高高碘区水碘标准,压缩高碘区范围
华北大平原是高碘区,但卫生部为了让更多人补碘,把水碘超过150µg/L的地方称为高碘区,在华北大平原区域里,水碘超过150µg/L的比例大约是27.69%(8.22%+10.88%+8.59%=27.69%),北京平原面积是6300平方公里,北京水碘大于150µg/L的高碘区面积应该是6300×27.69%=1744平方公里。
3、北京高碘区被压缩12.8倍
大兴区榆垡镇辖域面积136平方公里,这样北京水碘大于150μg/L的高碘区面积被压缩了1744÷136=12.8倍,。
八、《中国地方病协会》2006年承认北京有两个高碘乡
中国地方病杂志2006年第三期发表《全国水源性高碘地区集中分布于黄泛区》文章说“为了科学地防治碘缺乏病,进一步贯彻落实《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查清全国水源性高碘地区分布十分必要。2005年,在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内,列支188万元,集中开展全国水源性高碘调查,本项调查在既往有流行病学资料的山东、河北、河南、安徽、江苏、山西、天津、北京、内蒙古、新疆、福建11个省(区、市)进行”,
在这篇文章里北京有“水碘高于150乡数”还是2个,可是在2009年10月16日卫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无碘食盐供应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文件附件:1.《2005年调查水碘含量中位数在150-300μg/L间的乡镇》中却只有北京大兴区的榆垡镇被列入高碘区范围。为什么同一个事件,地方病专家组有两个结果呢?
北京大兴区明明有多个高碘乡镇,卫生部却说只有一个;
第八节 高碘区被强制全民补碘究竟谁之过?
一、明知道中国存在高碘区
中国地大物博,存在缺碘区、适碘区、也存在高碘区。高碘区的发现不是1994年强制全民补碘时才发现的,而是1956年~1958年全国普查时就发现了的,并一一在全国地图上做了标注。明知道中国有高碘区的存在,行动中却把它忽略不计,是明知故犯。
二、明知道高碘对人民有害
1994年在制定补碘政策时,特意规定高碘区的人们和有甲状腺疾病的人不需要补碘,说明卫生部知道高碘区的人不能再被补碘。国内外在1994年前就有高碘对人类的不利问题的研究和论文出现,陈祖培等人在1994年前在中国地方病杂志上发表过对高碘问题的研究报告,说明卫生部知道高碘对人民的伤害。
三、明知道高碘区也被加碘
卫生部明知道中国存在高碘区,明知道高碘对人类有害,仍然片面追求碘盐的覆盖率,2008年的碘盐覆盖率达到97.48%。造成高碘区也被强制补碘的事实,卫生部却多年不管不问,究竟是谁的责任?
四、卫生部把高碘区被补碘的责任推给了当地政府和盐业公司
高碘区统统被补碘的事实已经是连卫生部都不得不承认的了,但是卫生部把责任推给了当地政府和盐业公司。
1、陈祖培说,“在1994年出台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高碘地区不供应碘盐;不宜食用碘盐的人,可持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到指定单位购买非碘盐。”
“这是执行方面的问题,而不是政策制定出了毛病。”陈祖培认为,这主要是当地政府和盐业公司的责任,“高碘地区一开始的划分,并不明确。”
2、刘守军认为“不能否认的是,盐业公司受利益的驱动的现象是存在的。”,一些缺碘地区因地处偏远,难以请到运盐车的大驾。时至今日,个别偏远地区仍被碘缺乏病的阴影笼罩。(新文化报《疾控中心专家吐真言:若给我选择权 我吃非碘盐》http://news.hexun.com/2009-08-25/120759389_7.html
五、盐业公司把高碘区被补碘的责任推给卫生部
盐业公司辩解如下:
1、“全部加碘”是国家文件定的,与盐业部门无关
卫生部制定的《中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规划纲要》中明确写到“全国所有食用盐(包括牲畜用盐)全部加碘,合格碘盐食用率达95%”,因此盐业公司对“所有食用盐(包括牲畜用盐)全部加碘”是有法可依的。
2、盐业公司不知道哪是高碘区,那是缺碘区,无法向高碘区提供无碘盐
卫生部只是在《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中象征性提出“高碘地区不供应碘盐”,虽然文件提出了八个省市属于高碘区,但这些省市的高碘区只是少数地区,这些省市里也存在缺碘区,卫生部并没有向盐业公司明示具体什么地方是高碘区,盐业公司没有能力判断什么地方是高碘区。
3、盐业公司是企业,无权制定任何政策性文件
卫生部是制定政策,执行政策的部门,盐业公司属于企业,企业要听行政部门的安排和领导。
因此盐业公司认为卫生部把高碘区被强制补碘的责任推给盐业公司,是没有任何道理的。
六、高碘区人民被补碘谁之过?
高碘区被强制全民补碘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卫生部和盐业公司如此互相推脱,倒霉的是高碘区的老百姓。
本人研究认为,高碘区被强制补碘的责任90%的责任是卫生部,原因如下:
1、片面强调缺碘的危害
卫生部在所有文件中,所有宣传中都片面强调缺碘的危害,把一个“地方病”忽悠成当前严重危害全国人民健康的头等疾病,把消除碘缺乏病的任务当作中国的头等大事。没有一个文件提到过要预防补碘过量问题。在《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中共计6章33条,其中规定:对在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5章“罚则”,从第24条到第29条,“碘盐”一词出现9次,“不合格碘盐”出现两次,“缺碘”出现两次;“高碘”与“碘过量”,出现零次。
刘守军认为“不合格碘盐包括加碘不足和加碘过量这两种,相较而言,我们更重视加碘不足的食盐。”,“这种罚则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导致失衡。”
2、片面追求碘盐覆盖率
(1)卫生部把碘盐的覆盖率作为消除碘缺乏病条件的第一条标准,把总人口当作分母,造成全国所有省市片面追求碘盐覆盖率。形成缺碘区碘盐覆盖率高有功,高碘区被强制补碘无过的趋势。
(2)检查评估消除碘缺乏病效果,从来不检查高碘区滥用碘盐问题,例如:
卫生部、国家轻工局、教育部、国家工商局、国家质量技监局,关于下发《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评估方案》的通知
(1999年2月5日 卫疾控发[1999]第58号)技术指标。以完整和规范的防治监测资料为依据,表明实际达到的水平:
①.居民户合格碘盐的食用率;
②.学龄儿童尿碘中位数,低于50ug/L和低于20ug/L的比例;
③.8-10岁学龄儿童甲状腺肿大率。
3、对高碘区也被强制补碘的现象不管不问
高碘区被强制补碘的现象不是一处两处,高碘区被强制补碘的时间也不是一年两年,而是全国所有的高碘区都被强制补碘,强制时间长达10几年。在这期间,卫生部完全知道高碘区长期被强制补碘的事实,但是卫生部不但不管不问,而且不承认高碘对人类有害,说明卫生部对人民的健康严重缺乏责任心!
4、陈君石主张高碘区补碘
【论文题目】
【作者】陈君石
【文献来源】http://news.qq.com/a/20090907/002464_1.htm
【摘要】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陈君石也向《瞭望东方周刊》表示,一些高碘地区的人可能确实不需要再补碘,但由于碘盐中碘含量很低,因此即便吃了,对健康也不会有太大影响,‘更何况,公共卫生照顾的是多数人的利益,高碘地区和患甲状腺疾病的人毕竟是少数’”
证据图片:
陈君石在这短短的90个字中竟存在四个严重错误,实在遗憾!
一、“一些高碘地区的人可能确实不需要再补碘”
1、卫生部把高碘区的标准定为水碘大于150微克,尿碘定为大于400微克/升;把高碘病区的标准定为水碘大于300微克,尿碘大于800微克/升。这些标准都远远大于世界卫生组织建议的标准。
2、全世界公认高碘区不需要补碘了。不但不需要补碘,对高碘病区还要想办法降低水碘,根本就不存在“可能确实不需要再补碘”的问题,为什么陈君石对十分确切的高碘区不需要补碘加一个“可能”呢?只有一个原因,推卸高碘区被强制补碘不良后果的责任!
二、“但由于碘盐中碘含量很低”
1、相当于氯化钠,碘酸钾数量确实很低
精制碘盐氯化钠含量99%,碘含量0.0035%,碘的含量确实很少,但人体对碘的需要也非常少,每天需要150微克就足够了。相当于人体需要,碘含量35±15毫克/公斤并不是含量很低。对已经处于高碘区的人们,再强制补碘是“雪上加霜”,加重伤害!
2、陈君石自相矛盾
陈君石主持编写的《中国食盐加碘和居民碘营养状况的风险评估》第9页里说“为了满足人群对碘的需要量,国际组织和各国相继制定了食盐中碘 的添加水平。如WHO推荐食盐中碘的添加量为20-40mg/kg,德国为15-25 mg/kg,澳大利亚为20 mg/kg,瑞士为25 mg/kg。我国《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0-94)规定:食盐的碘添加量为20-60 mg/kg”
在陈君石列出的食盐加碘碘含量的数据中中国是加碘量最高的,为什么在谈到高碘区人民被强制补碘问题时就变成了“碘盐中碘含量很低”了呢?
三、“因此即便吃了,对健康也不会有太大影响”
1、“对健康也不会有太大影响”,就可以忽略不计吗?
陈君石明知道高碘区的人民不应该被强制补碘,也明知道中国的碘盐含碘量全世界是高的,还明知道过度补碘有害,仍然说:“因此即便吃了,对健康也不会有太大影响”,这种态度是一个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应该有的态度吗?是对人民食品安全把关,为人民的健康负责吗?
2、暂时无影响,就可以长期食用吗?
大部分人对碘有很强的适应能力,高碘区被强制补碘后,大部分人确实不会出现急性碘中毒现象,对大部分人的健康短时间“不会有太大影响”,但是我们的国家能因为对高碘区人民补碘对高碘区里大部分人的健康暂时不会有太大影响就可以补碘吗?
四、“更何况,公共卫生照顾的是多数人的利益,高碘地区和患甲状腺疾病的人毕竟是少数。”
1、卫生部的说法是高碘区有3098万人。少数就可以忽略不计吗?
这个数据是卫生部为了掩盖补碘过量问题故意抬高了高碘区的标准后得到的估计数。实际情况是不但高碘区的人不需要补碘,适碘区的人也不需要补碘,这两个区的人数总和是12亿人,符合碘缺乏病是地方病的结论。符合中国5000年文明史的事实。忽略3098万人的利益不对,忽略12亿人的利益是犯罪!
2、中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
少数民族只占全国人口的5%,按照陈君石的观点,可以不管少数民族特殊需要,统统按照汉族的标准。
综上所述陈君石关于高碘区的人民被强制补碘的事实是承认的,但对高碘区人民被强制补碘的危害采取了故意强调碘盐含碘量低、高碘区人数少等理由减轻过度补碘造成的危害的责任是不聪明的,是明显缺乏根据的。这样的人掌管中国食品安全大权,中国人能食品安全吗?
强制补碘的责任是卫生部,但是非常遗憾的是卫生部不承认是自己的责任,反而把责任推给了地方政府和盐业公司,对自己的过错千方百计抵赖。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卫生部在这场消除碘缺乏病活动中就是火车头,盐业公司和地方政府都是运动员,都是车厢,火车头出轨了,走了邪道却赖车厢的问题,纯属胡说八道!
北京 慕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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