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第二章1990年中国就出现了严重的补碘过量
《中国补碘真情录
《中国补碘真情录》第四辑 第二章1990年中国就出现了严重的补碘过量
目录
第一节 1990年中国就有4亿多人被严重补碘过量
第二节 1990年出现补碘过量的根本原因
第三节 对碘缺乏病病区人们的补碘也不应该过量
第四节 对缺碘地区过度补碘的根本目的
第一节 1990年中国就有4.56亿人被严重补碘过量
绝大多数人知道我国是从1994年才开始推行强制全民补碘的,补碘过量应该是从1994年开始的。但是我要告诉你真相,1990年中国就有45.6亿人被严重补碘过量了。证据如下:
一、4.56亿人被严重补碘过量
【书名】《碘缺乏病――地方性甲状腺肿与地方性克汀病》
【作者】马泰 卢倜章 于志恒主编
【文献来源】人民卫生出版社 1993年《碘缺乏病――地方性甲状腺肿与地方性克汀病》第226页
二、为什么说是严重过量补碘?
上表提示1990年全国除上海外都在缺碘区进行了补碘,全国的缺碘区人口是45586.7万人。
全国碘供应量在200~300微克/日的只有一个省,供应量在300~400微克/日的有9个省,供应量在400~500微克/日的有11个省,供应量在500~600微克/日的有6个省,供应量大于600微克/日的有2个省,全国缺碘区人均明天供应碘离子412微克。
从本辑第一章《人类对碘的生理需求是多少?》里,我们知道中国人对碘的生理需要量是每人每天60 微克,但这里显示全国平均供应的碘离子是412微克,是人体正常需要量的7倍,难道还不是严重过量吗?
三、有人说412微克只是理论数值,还有运输中的消耗和烹调中的消耗,去掉损耗就不过量了。
碘盐在加工、运输、储存、烹调中有消耗,这是必然的,正常的。但是请不要忘记,我们添加的补碘剂是碘酸钾,碘酸钾的稳定性特别好,损耗非常小。
【论文题目】《碘酸钾碘盐长期自然存放后碘损失的实验观察》
【作者】兰天水,陈吉祥,张亚平,陈惠琴,陈建安
【证据来源】《地方病通报》 第12卷第4期1997年11月
【摘要】
本文报告的干混法生产的KIO碘盐存放22个月,碘含量基本不变,这22个月足够加工厂→仓库 →销售店→用户的食盐商业流通周期,存放4½年的时间碘损失<10%,所以建议在修订碘盐合格浓度时将出厂盐、销售盐、用户盐统一为一种标准。
【证据图片】
第二节 1990年出现补碘过量的根本原因
中国对碘缺乏病病区的补碘是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的,没出现过补碘过量问题,为什么1990年出现明显的补碘过量呢?
1990年出现明显补碘过量的根本原因是1989年我国把碘化钾补碘改为碘酸钾补碘。
一、1989年国家七部门联合通知把碘化钾补碘改为碘酸钾补碘
文件明确规定“碘酸钾的加入量同碘化钾,仍为五万分之一至二万分之一”
二、碘化钾补碘改为碘酸钾补碘时应该适当减少碘酸钾的添加量
由于碘化钾的化学稳定性不好,容易分解挥发,特别是在过去是麻袋大包装的情况下损耗确实很大,有效利用率低。但是改为碘酸钾后碘酸钾在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损耗极小,因此把碘化钾补碘改为碘酸钾后,应该减少碘酸钾的添加量。
卫生部地方病专家组在建议碘化钾补碘改为碘酸钾补碘时有两个建议:
1、建议小包装精盐可以用碘化钾
“建议”中写“今后在我国可用碘酸钾代替碘化钾加工碘盐,精制碘盐,尤其是小包装者,仍可用碘化钾,当然也可以用碘酸钾”
“七部门文件”没采纳这个建议,全国一刀切,所有食盐全部添加碘酸钾。
证据图片:
2、建议碘酸钾添加数量减少一个等级
世界卫生组织建议食盐加碘是食盐中添加10万分之一的碘化钾,如果用碘酸钾还要降低添加数量。
“建议“中写“可考虑把我国碘盐中碘与盐的比例由1/5万,1/2万改为1/5至1/3万。但“七部门通知”中没采纳这个意见,“碘酸钾的添加量同碘化钾,仍为五分之一至二万分之一”
证据图片:
由于把碘化钾补碘改为碘酸钾补碘,但添加量仍然不变,于是就必然造成补碘过量。而且不是一般的过量,而是人体生理需要量的七倍,属于严重过量范畴。
卫生部的专家们明知道补碘严重过量,也明知道过量有害健康,但却无人提出改正。
第三节 对碘缺乏病病区人们的补碘也不应该过量
由于自然环境的原因造成全世界有一些地方缺碘,缺碘对人有明显的伤害,因此各国政府都在积极努力通过食盐加碘的办法帮助缺碘区的人补碘。补碘的数量应该是缺多少补多少。补少了不行,不多了也不好。正确的补碘方法和适当补碘数量体现了国家对老百姓的关爱。但是如果明知道是明显的过量,明知道过量补碘有害,还要强制补碘,那还是关爱吗?
全世界古今中外都常有各种灾民存在,考察全世界救助案例,所有救助都是基本满足人的最低生理需求。古今中外的救助案例,没有一个救助会让救助者依靠救助达到丰衣足食,大富大贵的。这是常理,这是正常现象。
例如我国现在实行的低保政策,低保低保,是保障最低生活水平。单纯依靠低保,能达到大富大贵吗?那是不可能的。
全世界有很多生活困难的群体、常常处于食不饱腹,衣不遮体的状态,所谓救济,也就是让他们不能饿死,衣能遮体而已。
碘是人体发育的必须微量元素之一,碘缺乏的本质是营养素缺乏,补碘就是补充营养素。按照古今中外所有救助的做法,就是补碘补到人体的最低生理需要。
对营养缺乏的人群救助,是各国政府对国民的关爱。但是如果救助十分过度,还能说是关爱吗?
例如:对因贫困而很少吃肉的的人口,每人每天救助2斤猪肉,一年后被救助的人有一半人变成高血压、高血脂或高血糖,那么这种救助还是关爱吗?
上述事件古今中外是不会出现的,但是类似的事件却已经出现,而且持续了30年仍然死不改悔,继续坚持。
这就是“强制全民碘酸钾过量补碘” 。
人体对碘的最低需要,全世界基本没有分歧,一致认为是每人每天50~70微克,因此对缺碘的人群补碘,应该是补到50~70微克,达到不缺碘了就可以了。这就是正常的救助,合情合理的救助。
但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以消除碘缺乏病为借口,千方百计让缺碘的人,甚至还有大量不缺碘的人全部大剂量补碘,天天口喊对碘营养已经充足的人补碘也没有任何副作用,极力鼓吹全世界人民多补碘,长期补碘。
正常成年人对碘的生理需要量是每人每天60微克左右,可是卫生部要求病区人们的摄入量是每人每天400微克,请问这种补碘方法是关爱还是陷害?
第四节 对缺碘地区过度补碘的根本目的
卫生部的专家们知道人体对碘的生理需要量是每人每天60微克。卫生部的专家们也知道过量补碘有害,还知道1990年病区人口的全国平均碘摄入量是412微克,但仍然积极推行,这是为什么呢?
1、盲目、糊涂
在积极主张过量补碘的人中,有一部分人是盲目,糊涂,混饭吃的人。
2、疑似汉奸
目前已有大量证据证明提倡碘酸钾补碘的人和提倡过量补碘的人都是美国政府,美国政府通过在中国的代理人在中国极力推行碘酸钾过量强制全民补碘。
中国本来1990年就存在补碘过量问题,卫生部不但不研究解决,反而于1994年宣布全国绝大部分地区都是缺碘区,都需要补碘,造成全国补碘严重过量,能说是对中国人民的关爱吗?
北京 慕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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