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收到“国家疾控局的答辩状”

栏目:《中国补碘真情录》第十辑最后的抗争 作者:慕盛学 时间:2026-05-30 08:50:25

《中国补碘真情录》第十辑 

《中国补碘真情录》第十辑 最后的抗争 二十二 收到“国家疾控局的答辩状”

                  目录

第一节 收到国家疾控局的答辩状

第二节 为什么要起诉国家疾控局?

第三节 国家疾控局应该公布有关文件

第四节 国家疾控局为什么不敢公布那份国际文件?

第一节 收到“国家疾控局的答辩状”

本月26日上午收到国家疾控局的答辩状,内容如下:

        第二节 为什么要起诉国家疾控局?

1、世界卫生组织定义的碘营养标准

2001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碘营养标准的第二版,仍然把儿童尿碘在100—199微克/升定义为“足够”,把儿童尿碘在100—199微克/升定义为“足够”儿童尿碘在200—299微克/升定义为“超过足够”,超过300微克/升为“过量”。

【文章题目】《碘缺乏病的评估及其消除监测指南 第二版

【作者】WNO,UNCF ICCIDD

【证据来源】世界卫生组织网站

【摘要】

【证据图片】

2、中国补碘的第一目标是“过量”

滕卫平公布补碘前6年是过量,之后是8年的碘超足量 

中国的补碘是从1994年9月宣布开始,但全部实施是1996年,从1996年到2001年6年期间中国儿童的尿碘数值是300微克/升以上,其中1997年为330.2微克/升,超过了世界卫生组织定义的“过量”标准。折合成碘摄入量,这时的碘摄入量是每人每天500微克。

为什么要求中国人的补碘需要每人每天500微克?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达到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和他们背后国家的期望。

【论文题目】《滕卫平教授:全民加碘20年后,中国甲状腺疾病变化明显!》

【整理】Clan

【报道专家】滕卫平 中国医科大学内分泌研究所所长

【证据来源】医学界内分泌频道

【摘要】

“整体经历了“6年碘过量,8年碘超足量,6年碘充足”

【证据图片】

2.3.png 

   初期补碘过量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1996年开始到2001年年末,我国存在6年的补碘过量问题,这是客观存在的,毫无疑义的。但为什么会出现这个问题,真正了解这个问题的人却是极少。

造成中国补碘初期补碘过量的主要原因是美国及其在中国的代理人,为了实现以消除碘缺乏为名,用碘酸钾过量强制全民补碘的方式毒害中国人而人为采取措施的必然结果。这是个很大的问题,不是三句两句能说清楚的,需要大量的事实证明。

【评论】

2012年前的补碘是全国一刀切,全国一种碘盐,全国人民都必须食用,是名副其实的强制全民补碘。2012年后只是碘盐含碘量分了三个档次,仍然是强制全民补碘。上海是全世界公认的没有碘缺乏病流行的地区,然而碘盐含碘量却是最高的。北京平原地区不缺碘,但仍要求碘盐的食用率必须大于90%,怎么能说是“量体裁衣呢?

3、中国补碘的第二目标是“超过足够”

由于世界卫生组织于2001年发布的碘营养第二版文件把儿童尿碘超过300微克/升定义为过量,因此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不得不下调食盐碘含量,使中国儿童的尿碘不能超过300微克/升,但是必须保持在200—299微克/升.从2002年开始到现在中国儿童的尿碘水平一直这个范围内,折合成碘摄入量为每人每天300—450微克。

【文章题目】《中国食盐加碘防治缺乏病进展》

【作者】刘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碘缺乏病防治研究所所长)

【证据来源】

https://www.cnsalt.cn/yyxh/kbcms/ueditor/php/upload/file/20231225/1703467081500830.pdf

【摘要】

2022年全国碘缺乏病监测结果显示,儿童尿碘中位数212.4μg/L

【证据图片】

        4、为了合法长久让中国人过量补碘,国家疾控局把“超过足够”篡改为“适宜”

1)国家疾控局2025年发布《国疾控综卫免函【2025121号文件》

国家疾控局于2025年发布《国疾控综卫免函》【2025121号文件,该文附件第八条说“2000年以来,我国碘缺乏病相关监测结果显示,人群碘营养总体处于适宜范围”,这里只说“人群碘营养总体处于适宜范围”,隐瞒了这个“适宜范围”的具体数值,为什么不说这个“适用范围”的具体数值呢?

【文件题目】《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等十部门 关于开展2025年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作者】国家疾控局

【证据来源】国家疾控局网站

【摘要】

“自2000年以来,我国碘缺乏病相关监测结果显示,人群碘营养总体处于适宜范围”

【证据图片】

2申请公开的申请书内容如下:

1995年开始的强制全民补碘,为了中国人尽量多吃碘酸钾,掩盖补碘过量问题,国家在很多文件里不提碘营养的具体数据,只说在“适宜”范围。因此本人向国家疾控局发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布他们定义的“适宜范围”是什么内容?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等十部门 关于开展2025年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附件第八条“在充分考虑碘缺乏地区居民每日膳食碘摄入量、食用盐碘含量和食盐摄入量的情况下,普遍食盐加碘在碘缺乏地区不会引起人群碘摄入过量。自2000年以来,我国碘缺乏病相关监测结果显示,人群碘营养总体处于适宜范围”。请公布你们定义的“适宜范围”是什么内容?”

 

5、为了欺上瞒下,疾控局说上述行为是世界卫生组织等决定的

1国家疾控局回复

    2026212月国家疾控局回复如下:

2018年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现为全球碘营养联盟)将儿童适宜的范围调整为100299μg/L,我国目前参照执行该标准

2.10.png 

6、本人要求公开该国际文件的内容或文件名称

 

国家疾控局的第二个回复说我国执行的碘营养“适宜范围”改为100299μg/L,是2018年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制定的。但本人调查的情况却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制定的,世界卫生组织根本就没参与这个文件的制定。但国家疾控局说有世界卫生组织的参加,于是本人要求国家疾控局公开这个文件的原文,至少应该公开该文件的题目。这种要求完全是合情合理的。

1)第二次向国家疾控局申请信息公开

“疾控政申复【202612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里,提到“2018年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现为全球碘营养联盟)将儿童适宜的范围调整为100299μg/L,我国目前参照执行该标准

请公布上述文件的原文,至少应该公布上述文件的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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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疾控局的第二个回复

“你申请公开的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2.12.png 

国家疾控局的第2个回复的结果,是我意料之内的事。因为我本来就知道世界卫生组织根本就没参与这个文件的制定。明知道为什么还要问呢?因为国家疾控局公开撒谎,我必须揭露它!

由于国家疾控局不肯公布他们说的那个文件,因此本人于2026415日将国家疾控局起诉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于422日立案成功。

第三节  国家疾控局应该公布有关文件

中国政府在推行强制全民补碘过程中引用了一份2018年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现为全球碘营养联盟)将儿童适宜的范围调整为100299μg/L,我国目前参照执行该标准”的文件,就应该毫无保留的公布这份文件的全部内容,最起码也要公布该文件的题目。你让我们过量吃碘酸钾,我们想知道根据,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公认最起码的要求。

但是国家疾控局认为这是“国际文件”,不是他们制定的,不符合信息公开的内容,他们没有公开的权利和义务,不但不公布文件内容,连文件题目也不告诉我们,这个决定很显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违背的。

详细内容陆续发表。

第四节 国家疾控局为什么不敢公布那份文件

 

国家疾控局的答辩书全文只谈“程序合法”,完全回避了“内容非法”。事实证明国家疾控局在全国补碘30多年来一直是“内容违法”。国家疾控局一直是非法执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非法文件。

世界卫生组织是联合国委派管理成员国医疗健康的合法机构,他有制定发布有关医疗健康有关标准的权利,全世界碘营养标准只能依靠世界卫生组织定义的标准为标准,联合国的经费是世界卫生组织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是一个联合国不提供经费,自负盈亏的国际组织,他没有权利制定全世界人民的碘营养标准。但是国家疾控局为了配合某国的需要,坚决执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的非法文件,让中国人的碘营养标准符合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要求,这是什么行为?

中国推行强制全民补碘,执行了一份“文件”,该文件不是保密的文件。本人要求公布,国家疾控局应该毫不犹豫的公布就万事大吉,但是国家疾控局却坚决不予公布,为什么?

因为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由世界卫生组织参与的将儿童适宜的范围调整为100299μg/L”的文件。今天在世界卫生组织网站上查到的结果,世界卫生组织仍然把儿童尿碘在100—199微克/升定义为“足够”,把儿童尿碘在200—299微克/升定义为“超过足够”。

【文章题目】《尿液碘浓度用于评估评估人群碘营养状况》

【作者】WHO/NMH/NHD/EPG/

【证据来源】世界卫生组织网站

https://iris.who.int/server/api/core/bitstreams/fb35d9e7-e3a2-474c-9f06-4d86145bf150/content

【摘要】

“200—299”“Valor superior a las necesidades”(超过需要量)

【证据图片】

4.2.jpg

  上述结果证明国家疾控局明显是在撒谎,是在欺上瞒下,是在把中国的补碘引向歧途!!

国家疾控局千方百计让我们过量吃碘酸钾,为什么不敢公布那份文件的题目?

为什么要编造是世界卫生组织要求中国人民必须长期在“超过需要量”状态下补碘?

事实已经非常清楚,证据已经无比确凿!这场维护中国人民持久健康的官司必须打到底!

继续招聘善于打信息公开官司的律师,律师费面议!

北京 慕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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