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补碘真情录》第十辑 最后的抗争 第三章 中国的补碘存在不科学问题34例
《中国补碘真情录》第十辑 最后的抗争 第三章 中国的补碘存在不科学问题
《中国补碘真情录》第十辑 最后的抗争 第三章 中国的补碘存在不科学问题34例
目录
第一节 国家疾控局说强制全民补碘32年一直是“科学补碘”
第二节 全国不应该把碘化钾补碘“一刀切”改为碘酸钾补碘
第三节 碘酸钾补碘改为碘化钾补碘应该降低加碘数量
第四节 碘化钾补碘改为碘酸钾补碘严重缺乏证据
第五节 中国缺碘地区是少数,不应该全国补碘
第六节 补碘数量应该与缺碘数量相适应,不应该过量补碘
第七节 全国各地碘营养程度不同,不应该全国“一刀切”一个标准补碘
第八节 食盐加碘不限最高量是错误的
第九节 把成年人碘摄入量定义在150-300微克/天是错误的
第十节 用碘化钾做碘酸钾的安全性实验是错误的
第十一节 高碘区被补碘是完全错误的
第十二节 不承认中国有适碘区是错误的
第十三节 极力压缩适碘区人口数量是错误的
第十四节 适碘区也要求被补碘也是错误的
第十五节 大量推行碘油丸补碘是错误的
第十六节 中国人的补碘计划由外国人制定是错误的
第十七节 把“合格碘盐食用率大于90%”作为碘缺乏病消除的第一标准是明显错误的
第十八节 以水碘的高低定义是不是缺碘区,但香港的水绝大部分是深圳提供的,为什么香港不缺碘而深圳却是缺碘区?
第十九节 把儿童尿碘100-299微克/升定义为碘营养“适宜”是明显错误的。
第二十节 无碘盐价格特高是错误的
第二十一节 无碘盐价格高的解释是完全错误的
第二十二节 2013年开始不公布碘营养数据是错误的
第二十三节 对北京特需人群说“补用碘油是一项抢救性的措施”是错误的
第二十四节 强制推销碘油丸,不服用碘油丸不给办结婚登记,不给办出生证是错误的
第二十五节 说中国补碘要补一万年是错误的
第二十六节 说上海不补碘就会出现碘缺乏病流行是错误的
第二十七节 说北京虽然碘营养正常,但为了全国统一补碘而让北京强制全民补碘是错误的
第二十八节 “以点带面”确定缺碘地区,科学吗?
第二十九节 1996年食盐加倍添加亚铁氰化钾没有安全性实验报告
第三十节 明明知道食盐过量添加亚铁氰化钾没有安全性实验报告,却宣传进行了大量实验证明安全,是不是欺骗?科学吗?
第三十一节 用国外仅仅在“餐桌盐”里用亚铁氰化钾的安全性,代替中国全部食盐添加过量亚铁氰化钾的安全性是错误的
第三十二节 隐瞒中国有特供盐
第三十三节 把水碘低于40微克/升就定义为缺碘地区是错误的
第三十四节 补碘30年,病区越来越大,病区人口越来越多,科学吗?
第一节 国家疾控局说我们一直是“科学补碘”
中国被强制全民补碘已经30多年,年年都说是科学补碘。2024年国家疾控局发出“持续科学补碘”的通知如下:
【论文题目】《国家疾控局:需持续科学补碘》
【作者】国家疾控局
【证据来源】《新华网》2024年5月14日
【摘要】
“根据国家疾控局发布的2024年“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核心信息,碘是人体新陈代谢和生长发育必不可少的微量营养素,食用碘盐是预防碘缺乏病最简便、安全、有效的方式。疾控机构有关专家介绍,加碘食盐中的碘化物在潮湿、高温和酸性环境下容易损失,建议公众购买时应选择小包装、印有指定标识的加碘食盐,避免一次购买过多;同时将盐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炉火的地方,避光保存。”
【证据图片】
【评论】
国家疾控局在上面的一段话里存在三个明显错误
1、“需持续科学补碘”
这个题目的意思是中国的补碘一直是科学补碘,因此要持续科学补碘。但是中国补碘30年来的实践证明,中国的补碘确确实实存在一些不科学的问题。
2、“食用碘盐是预防碘缺乏病最简便、安全、有效的方式”
全世界公认碘缺乏问题的本质是营养缺乏问题,解决碘缺乏问题的最好办法是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全世界发达国家不推行强制全民补碘,甚至严禁碘盐销售的根本原因是这些国家人民的生活水平高。因此把强制全民补碘当作消除碘缺乏病流行的唯一最好办法是错误的。
3、“疾控机构有关专家介绍,加碘食盐中的碘化物在潮湿、高温和酸性环境下容易损失,建议公众购买时应选择小包装、印有指定标识的加碘食盐,避免一次购买过多;同时将盐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炉火的地方,避光保存。”
上述言论适用于用碘化钾补碘的情况。碘化钾化学性质不稳定,需要“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炉火的地方,避光保存”,但是中国于1989年就求把碘化钾补碘改为毒性大的碘酸钾补碘了,碘酸钾560℃才分解,阳光下暴晒一个月,碘的损耗也是微乎其微。
我国碘化钾补碘改为碘酸钾补碘已经35年了,已经有很多专家在这个问题上说了错话,想不到至今还有《国家疾控局》专家这样宣传,是真的不知道,还是故意欺骗?
由此可见国家疾控局信任的专家很少有真正认真负责的。
第二节 全国不应该把碘化钾补碘“一刀切”改为碘酸钾补碘
全世界食盐加碘的补碘剂有两种,一个是碘化钾,其特点是安全性好,缺点是易分解,损耗大。另一种是碘酸钾,其特点是稳定性好,但毒性大。在环境湿热,食盐纯度不高的情况下可以适量用碘酸钾补碘。
绝大部分发达国家用碘化钾,贫穷国家大多数用碘酸钾。
中国绝大多数地区是干燥的,食盐纯度也是较高的,因此中国绝大多数地区应该用碘化钾补碘,个别湿热地区可以用碘酸钾。因此中国1989年规定全国所有地区都用碘酸钾补碘是不科学的,是明显错误的。
【文件题目】《卫生部、轻工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商业部、铁道部、交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碘酸钾代替碘化钾加工碘盐的联合通知》
【作者】卫生部、轻工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商业部、铁道部、交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证据来源】《中国盐业协会》
https://www.cnsalt.cn/article/1702.html
【摘要】
“经过科学研究和局部实验,决定从一九八九年开始,在全国逐步改用碘酸钾加工碘盐”
【证据图片】
第三节 碘酸钾补碘改为碘化钾补碘应该降低加碘数量
由于碘酸钾的化学稳定性非常好,因此实际应用中的损耗非常小,基本可以忽略不计。用碘酸钾代替碘化钾补碘后应该降低食盐添加碘酸钾的数量,但是我国把碘化钾改为碘酸钾后,不但没有降低食盐的碘含量,反而采取了添加碘化钾时的最大量,因此必然会引发补碘过量问题!
【文件题目】《卫生部、轻工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商业部、铁道部、交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碘酸钾代替碘化钾加工碘盐的联合通知》
【作者】卫生部、轻工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商业部、铁道部、交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证据来源】《中国盐业协会》
https://www.cnsalt.cn/article/1702.html
【摘要】
“碘酸钾的加入量同碘化钾,仍为五万分之一至二万分之一”
【证据图片】
实际情况是碘化钾改为碘酸钾后,不但没减少碘酸钾的添加数量,反而采用了碘化钾添加时的二万分之一的最大量。这必然会造成补碘过量。这直接导致居民日常碘摄入量远超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每日150微克安全上限,尤其对儿童、孕妇及甲状腺疾病患者构成健康风险。
第四节 碘化钾补碘改为碘酸钾补碘严重缺乏证据
按照有关规定,食品添加剂修改品种,增加数量,扩大范围都应该做安全性实验,但是我国的补碘剂改为碘酸钾前却没做任何安全性实验,仅仅根据专家的五张草稿的建议,就让全中国人民承受碘酸钾的危害,因此存在科学性的质疑。
【证据题目】《政府信息告知书》
【作者】国家卫健委
【证据来源】国家卫健委信息公开
【摘要】
“经查阅我委现存档案,关于“地方病专家组就碘化钾补碘改为碘酸钾补碘给卫生部的多年或一年的建议报告全文”的信息,仅发现1987年2月28日地方病专家组向:卫生部地方病局提交的“关于用碘酸钾代替碘化钾加工碘盐的意见书”与你的申请相近,该意见书可以向你公开.供参考,见附件。”
【证据图片】

附件仅展示第一页:
第五节 中国缺碘地区是少数,不应该全国补碘
中国不是全世界碘缺乏病流行最严重的国家,碘缺乏病在中国是地方病,仅仅有少数地区存在碘缺乏病。1993年地方病专家公认中国碘缺乏病区的人口是4.56亿,但是我们进行的补碘的范围却是全国13亿人,明显存在不科学的因素。
【文件题目】《中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规划纲要》
【作者】卫生部
【文献来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部、中国轻工总会
《中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规划纲要》的通知
(国办发[1994]88号 一九九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摘要】
“我国是碘缺乏病较严重的国家,病区波及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病区人口4.25亿”
【证据图片】
第六节 补碘数量应该与缺碘数量相适应,不应该过量补碘
中国不是全世界缺碘最严重的国家,但是中国的补碘数量却是当时是全世界最大剂量,明显存在严重的过量补碘问题。
1990年由于1989年开始把碘化钾补碘改为碘酸钾补碘之后,不但没减少碘酸钾的添加量,反而以碘化钾最大的添加量添加碘酸钾中国出现明显补碘过量问题。
绝大多数人知道我国是从1994年才开始推行强制全民补碘的,补碘过量应该是从1994年开始的。但是我要告诉你真相,1990年中国就有4.56亿人被严重补碘过量了。证据如下:
4.56亿人被严重补碘过量
【书名】《碘缺乏病――地方性甲状腺肿与地方性克汀病》
【作者】马泰 卢倜章 于志恒主编
【文献来源】人民卫生出版社 1993年《碘缺乏病――地方性甲状腺肿与地方性克汀病》第226页



1993年全国碘缺乏病病区人口4.56亿每天人均碘摄入量为412微克,已经是严重补碘过量。
第七节 全国各地碘营养程度不同,不应该全国“一刀切”一个标准补碘
中国有高碘区、适碘区和缺碘区,缺碘区缺碘的程度也有明显不同。可是中国推行的是全国一种碘盐,一个标准,根本就不存在科学补碘问题。
【文件题目】《中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规划纲要》
【作者】卫生部
【文献来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部、中国轻工总会
《中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规划纲要》的通知
(国办发[1994]88号 一九九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摘要】
“全国各地食用盐(包括牲畜用盐)逐步实现全部加碘。只允许销售加碘食盐,”
“我国规定碘盐含碘浓度(以碘离子计)是:加工为50mg/kg,出厂不低于40mg/kg、销售不低于30mg/kg用户不低于20mg/kg。”,
【证据图片】

第八节 食盐加碘不限最高量是错误的
食盐里添加碘酸钾的数量应该有限制,不能过低也不能过高。但是国家的文件只强调食盐碘含量不能低,低了要受到惩罚,但不限制碘酸钾的最高添加数量。食盐对毒品添加的数量不限制,难道科学吗?
【文章题目】《“全民补碘过量”非事实 “碘盐致病说”缺依据》
【作者】光明日报
【证据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 .cn
【摘要】
“发现由于对碘盐中碘含量没有规定上限值,结果部分地区的碘盐的碘含量过高,有的达100 mg/kg。1996年用行政手段对碘盐中碘含量实施了不得超过60 mg/kg的上限值的规定,从而完成了我国对碘盐中碘含量的第一次调整”
【证据图片】


食盐里添加的是公认具有中等毒性的化学药品碘酸钾,但是国家级文件里却不限制碘酸钾的添加数量,这是最高等的不科学!
第九节把成年人碘摄入量定义在150-300微克/天是错误的
世界卫生组织定义的成年人碘摄入量是80-150微克,但我们的专家把成年人的碘摄入量定义在每天150-300微克,是明显错误的。
【文章题目】《人民日报回应传言吃碘盐不会诱发甲状腺癌》
【作者】
【证据来源】2012年10月23日《人民日报》
https://china.huanqiu.com/article/9CaKrnJxsgi
【摘要】
“据专家介绍,世界卫生组织推荐成人每日碘摄入量为150—300微克”
【证据图片】
第十节 用碘化钾做碘酸钾的安全性实验是错误的
由于我们质疑碘酸钾补碘的安全性,专家们不得不做了有关的实验研究,但是大多数实验的补碘剂不是用碘酸钾,而是用碘化钾做实验。
【文章题目】《关于成人碘摄入安全量的探讨》
【作者】桑仲娜 沈钧 刘嘉玉 吴蕴棠 陈祖培 张万起(天津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天津医科大学内分泌研究所)
【证据来源】《营养学报》 2009年第31卷第1期
【摘要】
“实验中受试者服用的碘片由天津医科大学药学院按要求剂量制作,主要成分为碘化钾和淀粉”
【证据图片】


第十一节 高碘区被补碘是完全错误的
专家们明知道中国有高碘区,也知道高碘区的人民不应该再补碘,但是实际情况却是让高碘区的人少数服从多数,也被强制全民补碘。
【论文题目】《碘盐论战:缺碘和高碘之争》
【作者】陈君石
【文献来源】2009年9月7日 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
http://news.qq.com/a/20090907/002464_1.htm
【摘要】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陈君石也向《瞭望东方周刊》表示,一些高碘地区的人可能确实不需要再补碘,但由于碘盐中碘含量很低,因此即便吃了,对健康也不会有太大影响,‘更何况,公共卫生照顾的是多数人的利益,高碘地区和患甲状腺疾病的人毕竟是少数’”
证据图片:


第十二节 不承认中国有适碘区是错误的
中国不但有缺碘区,也有高碘区,还有大量的适碘区。但是2018年前国家卫健委不承认中国有适碘区。公开高喊“在中国,不是高碘区就是缺碘区”,如此荒谬,难道科学吗?
【文章题目】《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865号(医疗体育类351号)提案答复的函》
【作者】国家卫健委
【证据来源】国家卫健委网站
https://www.nhc.gov.cn/wjw/tia/201812/8be72406ad0a4c7ea607d7bd69638774.shtml
【摘要】
“我国曾是世界上碘缺乏病流行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大部分地区外环境(水、土壤等)几乎都缺碘。”
【证据图片】
第十三节 极力压缩适碘区人口数量是错误的
碘缺乏病在中国是“地方病”,是少数地区、少数人。但是中国推行强制全民补碘30多年来,2011年前是全国所有人都被补碘,2015年高碘区才真正有90%的人用上无碘盐。从1994年到2018年期间,国家卫健委告诉我们中国一直没有“适碘区”这个名词。不是高碘区就是缺碘区,不存在“适碘区”。这种理论全世界公认是明显不符合事实的。
由于我们的抗争,国家卫健委不得不承认了中国存在“适碘区”,但是为了继续推行强制全民补碘,把中国绝大部分地区是适碘区的事实,篡改成中国的适碘区只有“14.1%”,这是科学补碘吗?
【文章题目】《2017年全国生活饮用水水碘调查结果》
【作者】孙殿军
【证据来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
【摘要】
“适碘区 14.1%”
【证据图片】
第十四节 适碘区也要求被补碘也是错误的
所谓“适碘区”,就是指这个地区的人碘摄入量不高不低,不需要特殊补碘。2018年后虽然承认有适碘区,但对适碘区进行了严重的压缩,并且对适碘区仍然要求补碘,这科学吗?
【文章题目】 《关于印发山东省碘缺乏地区和水源性高碘地区名单(2024年版)的通知》
【作者】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证据来源】鲁疾控卫免字〔2024〕9号
https://www.cnsalt.cn/article/1928.html
【摘要】
“对碘缺乏地区供应碘含量为25mg/kg(18mg/kg~33mg/kg)的碘盐,未加碘食盐供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执行;对水源性高碘地区供应未加碘食盐;对不在“两名单”范围内的地区建议供应碘盐”
【证据图片】
【说明】
上文说的对不在“两名单”范围内的地区建议供应碘盐,不在“两名单”范围内的地区,是指适碘区,建议适碘区也供应碘盐!
第十五节 大量推行碘油丸补碘是错误的
世界卫生组织要求在碘缺乏病流行很严重,并且近几年没有推行食盐加碘计划的地区,对重点人群实行碘油丸补碘。但是中国在已经推行强制全民补碘的时期仍然推行碘油丸,请问这科学吗?
【文件题目】《中国碘缺乏危害备忘录》
【作者】郭薇 朱利国
【证据来源】
【摘要】
“卫生部、民政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中国残联等六单位于1993年联合发出了《关于在缺碘地区开展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婴幼儿补用碘油工作的安排意见》。文件指出为了不失时机地降低因碘缺乏导致智力残疾的发生,决定在缺碘地区为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婴幼儿等“特需人群”采取补用碘油这一抢救措施。
【证据图片】

第十六节 中国人的补碘计划由外国人制定是错误的
中国人的补碘计划应该由中国人制定,但是实际情况却是中国人的补碘计划完全是外国人与中国盐业公司制定的?
【论文题目】《为推动食盐全面加碘实现消除碘缺乏病做出贡献》
【作者】吴基泰 周伯琦(全国井矿盐工业科技情报站)
【证据来源】《中国井矿盐》1994年第1期(总第113期)
【摘要】
“1993年7月.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中国办事处约请有关外国专家来华与中国盐业总公司共同商议研究食盐加碘问题。经共同努力,于1993年8月编制出了《中国消除碘缺乏病食盐全面加碘现状分析和总体规划建议草案》。在该规划中明确提出.为了在2000年实现实际消除碘缺乏病.到1996年800万吨食用盐(包括食品工业用盐和畜牧用盐)将实施全部加碘。与此同时,在有关国际组织的敦促和支待下.卫生、轻工、盐业、计划、财政、农业、残联、妇联等部委和群众团体积极筹备为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的全国性高层次动员会议,以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和参与”。


第十七节 把“合格碘盐食用率大于90%”作为碘缺乏病消除的第一标准是明显错误的
世界卫生组织定义的消除碘缺乏病的标准是儿童尿碘大于100微克/升,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小于5%。但是国家卫健委把消除碘缺乏病的第一标准定义为“合格碘盐食用率大于90%”,其根本目的就是不管你是不是补碘过量,只要碘盐食用率低于90%,就是不合格。这种做法明显是反科学的,却以科学补碘自称。
【文件题目】《GB16006-1995碘缺乏病消除标准》
【作者】卫生部
【证据来源】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
【摘要】
“3碘缺乏病消除标准
3.1碘盐(以碘离子计)
碘盐合格率大于90%。合格碘盐系指加工厂(库房、批发点)、销售点、用户三个层次的捵盐水平, 90%以上的样品数分别不低于40 mg/kg、30 mg/kg』和20 mg/kg。”
【证据图片】
第十八节 以水碘的高低定义是不是缺碘区,但香港的水绝大部分是深圳提供的,为什么香港不缺碘而深圳却是缺碘区?
香港的水绝大部分是深圳提供的,但香港不缺碘,香港不推行强制全民补碘,深圳却是缺碘区,必须被强制全民补碘,合情合理吗?
【文章题目】《深圳与香港:共用一个供水系统的双城(组图)》
【作者】
【证据来源】《深圳新闻网》2012年7月31日
【摘要】
“香港是个缺少淡水的地区,从1965年开始由深圳向香港提供淡水,经过4次改造,目前香港的生活用水已经有80%—90%来自深圳。2011年是8.18÷9.23=88.6%
香港水务署这样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现在,香港每年的饮用水供应有70%~80%来自东江。根据特区政府统计处的最新资料,香港在2011年的全年用水总量为9.23亿立方米,其中8.18亿立方米来自东江。”

第十九节 把儿童尿碘100-299微克/升定义为碘营养“适宜”是明显错误的。
世界卫生组织明确定义碘营养足够的标准是儿童尿碘在100微克/升-199微克/升,但是中国专家为了让中国人吃更多的碘酸钾,把世界卫生组织定义的“足够”改为“适宜”,又把适宜的范围改为“100-299微克/升”,这是为了科学补碘吗?
【论文题目】《20年全民食盐加碘,效果如何,权威数据来了!》
【证据来源】医学界内分泌频道
【摘要】
“目前国际上通常将碘营养状态分为4类(碘缺乏、充足、超足量和过量)。之所以将碘充足和超足量划分开,其中重要原因是考虑到超足量组可能会发生碘性甲亢的危险,而碘过量组还可能会有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的风险。
而TIDE项目显示,成人碘充足与碘超足量组之间,大多数甲状腺疾病患病率无显著差异,而桥本甲状腺炎(AIT)、TPOAb阳性和甲状腺结节三者的患病率在超足量组更低。并且,其他研究者也已经在儿童血清Tg的研究中发现这两组的甲状腺状态无显著差异。此外,目前推荐妊娠妇女的碘充足上限是250ug/L,而成人的上限为200ug/L,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矛盾。
“我们提出建议,合井碘充足和碘超足量的分类,统一为碘充足,定义为尿碘中位数100~299ug/L“。滕教授表示。
【证据图片】

第二十节 无碘盐价格特高是错误的
碘盐是无碘盐添加了碘酸钾,因此全世界都是碘盐零售价高于无碘盐。但是在中国无碘盐的结果却高于碘盐数倍,人民日报记者采访证实北京1公斤无碘盐价格22.5元,这科学吗?
【文章题目】《人民日报求证:碘盐其实不会致癌》
【作者】人民日报记者
【证据来源】人民日报2012年10月23日
【摘要】
“在北京,记者走访了中盐北京公司指定的几个无碘食盐销售点,发现有充足的无碘盐待售,但只有200克装的‘京晶牌’有机无碘雪花盐,售价4.5元/袋,(1公斤22.5元)。购买数量上没有限制,也不需要出示相关医嘱或证明。除了指定供应网点,记者在一家乐天玛特超市也看到了无碘盐,销售员表示“可随便买”。
【证据图片】
第二十一节 无碘盐价格高的解释是完全错误的
中国无碘盐价格高是事实存在的,但官方对无碘盐价格为什么高的解释却是出奇的。官方对无碘盐价格为什么高的公开解释是“无碘盐成本高”,如此颠倒黑白,全世界有这样的道理吗?
【文章题目】《科学吃碘盐,专家来支招》
【作者】“快乐生活一点通”栏目
【证据来源】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 2012年10月24日
【摘要】
主持人采访中盐公司的崔静部长,问到不加碘的食盐为什么反而比加碘的盐还要贵上一些的时候,崔静部长是这样回答的“对于盐业公司来说,它的成本来说也是相当于是高的,因为它不是一个大众化的产品”
【证据图片】


第二十二节 2013年开始不公布碘营养数据是错误的
世界卫生组织定义的碘营养标准是儿童尿碘的数值,但是国家卫健委为了隐瞒这个数值,从2013年开始不准公布这个数据,是不应该的。
【文章题目】《中国国家卫生健康统计年鉴》
【作者】国家卫健委
【证据来源】中国国家图书馆
【摘要】
“碘缺乏病统计情况”
【证据图片】


第二十三节 对北京特需人群说“补用碘油是一项抢救性的措施”是错误的
北京在1989年就达到了世界卫生组织定义的消除碘缺乏病的标准,但是1994年提出对特需人员强制服用碘油丸补碘,而且强调是一种“抢救性的措施”,是明显错误的。
【文件题目】《关于在缺碘地区开展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婴幼儿补用碘油工作的安排意见》
【作者】国家卫生部、民政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中国残联
【文件来源】《人民日报》网络版法律法规库,
【摘要】
“国家卫生部、民政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中国残联等六单位于1993年联合发出了《关于在缺碘地区开展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婴幼儿补用碘油工作的安排意见》。《意见》指出,在特需人群中补用碘油是一项抢救性的措施,是为了实现‘中国在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重大举措”。
【证据图片】
第二十四节 强制推销碘油丸,不服用碘油丸不给办结婚登记,不给办出生证是错误的
利用行政手段强迫服用碘油丸是不应该的。结婚和生孩子都是绝大部分人生必须的,政府利用这样的机会强迫当事人现场服用碘油丸才能办理结婚登记和准生证,是不应该的。
【文件题目】《关于在缺碘地区开展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婴幼儿补用碘油工作的安排意见》
【作者】国家卫生部、民政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中国残联
【文件来源】《人民日报》网络版法律法规库,
【摘要】
“新婚育龄妇女:负责婚前检查的妇幼保健部门,对婚检的育龄妇女要给予400mg/次补碘;婚姻登记部门要对办理结婚登记的育龄妇女宣传补碘的意义,对切实服过碘油的,方可办理登记手续”。
“孕妇:计划生育部门要把好领取生育指标关,做到先服碘油丸,后办理领取生育指标手续。对已孕妇女应当了解其怀孕前6个月内服碘油丸情况,如已服用可不再服;如没有服过,应在妊娠3个月之内服一次200mg;若孕前6个月内没有服用碘油丸,现怀孕又超过3个月,考虑尽量避免刺激婴儿甲状腺,原则上不要再服用。如本人坚持要服用碘油丸,可灵活掌握,但剂量要减至100mg。”
“0-2岁儿童:在儿童实施计划免疫时一并按排。剂量为100mg/次;对母乳喂养的,由其母亲代服一次400mg/次”。
【证据图片】
第二十五节 说中国补碘要补一万年是错误的
碘缺乏问题的根本原因是营养问题,全世界公认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碘缺乏问题就自然减轻了,甚至解决了。但是中国的专家却说中国碘缺乏严重,自然环境改变要至少一万年,因此中国强制全民补碘要坚持一万年,这种说法是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日本和韩国都不允许销售碘盐,难道他们都碘缺乏了?
【论文题目】《碘缺乏病》
【作者】杨学明
【机构】北京市疾控中心传染病与地方病控制所主任医师
【证据来源】
农村读物出版社
【摘要】
“长期性原则。碘缺乏病的根本原因是人类生存的环境(包括土壤和水)中缺碘,造成生长在这种环境中的动物和植物的碘含量也不足,进而引起人体缺碘。外环境的缺碘状况是人类无法改变的,而且至少要持续1万~2万年,因此我们所采取的补碘措施就应当长期不断地进行下去,也就是说,要世世代代地坚持补碘。由于人体对碘的储存能力很差,体内的碘一半以上是储存在甲状腺里,这些碘仅能维持身体2~3个月的需要。要做到有效地预防碘缺乏,每天都需要补碘,而且补碘将伴随我们终生。”
【证据图片】



有类似言论的还有陈祖培,孙殿军等人。
第二十六节 说上海不补碘就会出现碘缺乏病流行是错误的
全世界公认上海不存在碘缺乏病流行,但是上海仍然被强制全民补碘。上海经过20年的强制全民补碘,把不缺碘的上海变为“缺碘区”,而且扬言“上海如果不补碘就会出现碘缺乏病流行”,科学吗?
【文章题目】《卫生部:上海浙江等沿海地区居民不存在碘过量》
【作者】记者金恒
【证据来源】2010年6月17日《新民晚报》
【摘要】
“2009年5月至12月,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联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的沿海地区居民碘营养状况调查,范围包括上海、辽宁、浙江和福建4个省市。调查发现,尽管我国沿海地区居民有食用海产品习惯,但从碘盐中摄取的碘量依然占到了膳食摄碘总量的63%。一旦停止供应碘盐,人群会重新回到碘缺乏状态。”
【证据图片】
第二十七节 说北京虽然碘营养正常但为了全国统一补碘而让北京强制全民补碘是错误的
北京早在1989年就基本达到世界卫生组织定义的碘缺乏病消除标准,但是为了不放过北京被强制全民补碘的机会,以为了全国统一补碘的理由,让北京人也被强制全民补碘。
【文章题目】《中国10大城市学龄儿童碘营养状况调查》
【作者】阎玉芹
【证据来源】《中国地方病防治杂志》 1995年06期
【摘要】
“北京、上海、武汉 3城市仍虽然儿童甲状腺肿大率<5%,但上海儿童尿碘仍偏低。北京、武汉两市儿童尿碘水平虽然>100µ g/L.但北京不能排除碘盐影响,而武汉已供应碘盐达l8月之久,故建议3城市仍需采取补碘措施,同时便于统一管理,杜绝非碘盐冲销市场”
【证据图片】


第二十八节 “以点带面”确定缺碘地区,科学吗?
为了让全中国都是缺碘区,让全中国人都要被强制全民补碘,对缺碘区的确定采用“以点带面”的方法。一个乡有一个村缺碘,那么这个乡就是缺碘乡。一个县有一个乡缺碘,那么这个县就是缺碘县。一个省有一个县缺碘,这个省就是缺碘省。就这样全国都成了缺碘省。这种办法科学吗?
【论文题目】《谈谈碘缺乏病与全民食盐加碘——兼答一笑先生质疑》
【作者】郑宝山(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环境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文献来源】
http://www.docin.com/p-59266520.html&dpage%3D1&key%3D%E7%A2%98%E7%BC%BA%E4%B9%8F%E6%80%8E%E4%B9%88%E6%B2%BB
【摘要】
“目前地方性碘缺乏病病区的概念是7-14岁中小学生甲状腺肿患病率高于5%的即为病区。与地方性氟中毒病区的划分一样,只要有一个村达到病区标准,这个县就是病区县,这个省就是病区省,全国除上海外每个省都有病区。”
【证据图片】


你知道吗?“以点带面”,全国碘缺乏病病区就是这样统计出来的。
第二十九节 1996年食盐加倍添加亚铁氰化钾没有安全性实验报告
本人发现1996年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盐里添加亚铁氰化钾的提高了一倍。但是没有找到任何有关安全的实验研究报告。国家级的各种标准都是应该有充分根据的,特别是涉及13亿人健康的食品添加剂,更应该有充分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该有动物和人体的实验研究报告。
实际情况是1996年为了推行强制全民补碘,故意在食盐里加倍添加了亚铁氰化钾,但是没做任何安全性实验,就让全中国人过量食用亚铁氰化钾,安全吗?可靠吗?科学吗?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
国家卫健委承认制定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时没做亚铁氰化钾加倍使用的安全性实验报告
【文章题目】《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作者】国家卫健委
【证据来源】国家卫健委卫政申复(2020)0125号
【摘要】
“经查,制定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参考了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制定的技术文件但我委档案中并未找相关到文件,”
【证据图片】
第三十节 明明知道食盐过量添加亚铁氰化钾没有安全性实验报告,却宣传进行了大量实验证明安全,是不是欺骗?科学吗?
国家卫健委明明知道1996年食盐里加倍添加亚铁氰化钾没做安全性实验,却故意宣传做了大量的安全性实验,是安全的、可靠的,这是明显错误的。
【文章题目】《消费主张》20170619消费测评:国产食盐安全吗?
【作者】钟凯
【证据来源】中央电视台2017.06.19
【摘要】
“在批准它之前要经过很多很多科学研究和数据支持,”
【证据图片】
第三十一节 用国外仅仅在“餐桌盐”里用亚铁氰化钾的安全性,代替中国全部食盐添加过量亚铁氰化钾的安全性是错误的
国外确确实实很多国家食盐里添加了亚铁氰化钾,但是仅仅是在“餐桌盐”里添加,普通常用食盐是不添加亚铁氰化钾的。但是中国专家用外国仅在“餐桌盐”里添加的危害,掩盖国内几乎全部食盐过量添加亚铁氰化钾的危害。这里以中国香港为例说明之。
【文章题目】《香港怎么吃盐?》
【作者】慕盛学
【证据来源】
【摘要】
【证据图片】
第三十二节 隐瞒中国有特供盐
中国明明有不含碘酸钾不含亚铁氰化钾的特供盐,主要供给在中国举办的各种国际性会议或活动,但是官方从来不承认有特供盐的存在,这也是科学吗?
这里以2016年杭州G20峰会为例证明中国确确实实存在特供食盐。
【论文题目】《品味舌尖上的西湖盛宴 莫顿盐闪耀G20杭州峰会》
【作者】中盐公司
【证据来源】《中国盐业》,2016年.18期第2页
【摘要】
"晶莹剔透,盐用一生〃 ,一向以天然高品质著称的上海中盐莫顿则有幸入选G2 0峰会特供盐产品,并作为二次供货商结缘袓国盛世,以莫顿特 有的关怀健康、享受生活、创造健康文化及精致生活的态度,为G20杭州峰会添姿加彩!
上海中盐莫顿盐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 0 0 1年 1 2月 ,是经国家盐业主管部门批准,由中盐上海市盐业公司、美国莫顿盐业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全国盐行业唯—— 家中外合资企业。2 0 1 5年3月 ,上海中盐莫顿天然高品质的分装食盐产品正式登陆国内中高端食盐市场,迈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关键一步,成为健康、品质生活的代名词。
【证据图片】

第三十三节 把水碘低于40微克/升就定义为缺碘地区是错误的
世界卫生组织和全世界所有国家对饮用水的含碘量都没有要求,只有中国1994年把全国定义为缺碘区,2003年发布高碘区标准,把水碘低于150微克/升的地区全部定义为缺碘区。由于2003年的高碘区标准是公开与世界卫生组织对着干的,国内很多人提出修改,卫生部于2016年发布GB19380-2006,该文件把高碘区的水碘标准由大于150微克/升改为100微克/升,把高碘病区的儿童尿碘大于400微克/升改为大于300微克/升。水碘低于100微克/升的地区定义为缺碘区。2020年把水碘低于40微克/升的地区,定义为缺碘地区
【文章题目】《碘缺乏地区和适碘地区的划定》
【作者】国家卫健委
【证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T669——2020
【摘要】
“碘缺乏地区的划定
居民饮用水水碘的中位数<40μg/L”
【证据图片】

第三十四节 补碘30年,病区越来越大,病区人口越来越多,科学吗?
在全世界所有开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的国家里,全部都是随着补碘的推进,碘缺乏病病区在缩小,受威胁的人在减少。但是,唯独中国,虽然中国采取了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全天候、高强度、大范围的碘酸钾过量强制全民补碘,但却意外的出现了随着补碘时间的加长,出现了病情日益扩大,受威胁人数越来越多的现象。1993年对外宣传4.2亿,1995年就宣传7.2亿,2002年达到12亿,2013年达到13亿。你不信吧?请看下列证据。
1、彭佩云1993年说“我国有四亿多人生活在缺碘地区”
【证人】彭佩云(国务委员)
【论文题目】在“中国2000年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动员会”上的讲话
【证据来源】中国地方病防防治杂志 1994年第9,卷第1期
【摘要】
“我国有四亿多人生活在缺碘地区,占世界受碘缺乏威胁人口的40%以上,”
【证据图片】
2、卫生部陈祖培说“90年代估计全国约有7.2亿人生活于缺碘地区”
【证人】陈祖培
【论文题目】《我国碘缺乏病防治的历史、现状与挑战》
【证据来源】中国营养学会第九次全国营养学术会议论文摘要汇编
【证据】“中国是受碘缺乏严重威胁的国家之一,90年代估计全国约有7.2亿人生活于缺碘地区,分布于1762个县、26854个乡“。
证据图片
3.补碘时间越长病区人口越多


上述证据全部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开发表的《卫生统计年鉴》。
在全国30多年的强制全民补碘实践中可以发现很多不科学的问题,近几年虽然有所改变,但推行强制全民补碘的主要文件一个没改,强制全民补碘的主导方针并没有改变。仍然强调中国是全世界碘缺乏病流行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并且把世界卫生组织定义的碘营养标准由100—199微克/升篡改到100—299微克/升,企图让中国人长期过量补碘合法化。
北京慕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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