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第八章 30年前北京就达到世界卫生组织消除碘缺乏病的标准
中国补碘真情录》第三辑 第八章
中国补碘真情录》第三辑 第八章 30年前北京就达到世界卫生组织消除碘缺乏病的标准
北京是缺碘区吗?北京是严重缺碘区吗?今天我告诉你想不到的真相。
2014年本人在我的博客里发表了一篇《北京20年前就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的碘缺乏病消除标准了》的文章,现在充实证据重发如下:
目录
第一节 北京是缺碘区吗?
第二节 北京是严重缺碘区吗?
第三节 北京人缺碘需要抢救吗?
第四节 30年前北京的碘营养就已经超过世界卫生组织标准
第五节 北京被强制全民补碘的理由十分荒唐
第六节 北京只有2个病人,却对2400万人强制补碘,真的科学吗?
第一节 北京是缺碘区吗?
一直到现在仍然有很多人在问,北京是缺碘区吗?
北京疾控中心2023年明确告诉你“北京市全境都属于环境缺碘地区,碘缺乏病曾在我市流行,”,北京是缺碘区,而且全境缺碘,没有一处不缺碘!
第二节 北京是严重缺碘区吗?
北京是缺碘区,是不是严重缺碘区呢?国家疾控局告诉你,水碘低于10微克/升就定义为缺碘区,北京水碘是3.4微克/升,虽然不是最低的,但已经属于很低的范畴,因此属于严重缺碘区范围。
第三节 北京人缺碘需要抢救吗?
有文件说对北京人因严重缺碘要采取紧急抢救措施,你信吗?
北京发布并执行《北京市卫生局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在缺碘地区开展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婴幼儿补用碘油工作实施方案》
该文件明显存在很多错误:
一、威胁
1、文件忽悠民众,把“预防”说成“抢救”
文件说“《意见》指出,在特需人群中补用碘油是一项抢救性的措施,是为了实现“中国在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重大举措。现根据我市具体情况,对缺碘地区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婴幼儿服用碘油工作做以下安排”
2、“抢救”不能以点带面
北京确实存在极少的碘缺乏病患者,也存在很少的碘缺乏地方,但有大量的适碘区,还有一定数量的高碘区。一个区里有一个村是碘缺乏村,全区的人都要补碘,全区的“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婴幼儿”都得被“抢救”,都得用碘油,合理吗?病情严重的你“抢救”,还有大量没病的人还需要你“抢救”吗?
3、北京的缺碘到了需要“抢救”的程度了吗?
什么叫“抢救”,不补碘就有生命危险,这才叫“抢救”,北京的缺碘到了需要“抢救”的程度了吗?
二、强迫
1、结婚登记部门要“对切实服过碘油的,方可办理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婚姻法没有规定要登记结婚必须先服碘油丸,但是1994年全国,包括北京在内,想登记结婚必须先服碘油丸。
【证据来源】
文件中毫不隐晦的这样说“负责婚前检查的妇幼保健部门,对婚检的育龄妇女要给予400mg/次补碘;婚姻登记部门要对办理结婚登记的育龄妇女宣传补碘的意义,对切实服过碘油的,方可办理登记手续。”
2、办“准生证”必须先服碘油丸
在中国想生孩子必须先领“准生证”,否则不准出生。想办“准生证”,必须先服碘油丸。
【证据来源】
文件公开这样写“孕妇:计划生育部门要把好领取生育指标关,做到先服碘油丸,后办理领取生育指标手续”。
3、“儿童实施计划免疫时一并安排”
全国儿童计划免疫,是国家为了保证儿童健康统一进行的免费行动,但从1994年开始被政府一项服碘油丸文件捆绑,,想享受免费疫苗吗?先服碘油丸。
【证据来源】
文件这样规定“0-2岁儿童:在儿童实施计划免疫时一并安排。剂量为100mg/次;对母乳喂养的,由其母亲代服一次400mg/次”。
上面的三项工作本来都是政府不用附加任何非法条件就应该办的,但从1994年开始全部被附加了先服碘油丸的条件。上述三项又是必须办的,因此纯属利用职权变相“威逼”。
三、敛财
在“谁发家谁光荣,谁受穷谁狗熊”的口号鼓舞下,人们懂得了“致富才是硬道理”的观点,不同的人,想不同的致富路。企业和政府挂钩,走上共同致富之路。首先是“威胁”,出乎意料之外的是竟然用了“抢救”一词。然后是威逼,企业利用政府的权利强行推销,其结果必然是企业政府双丰收,受损害的永远是政府领导下的人民。
碘油丸的费用是“谁受益谁负担”,如果北京真的是碘缺乏病非常严重,国家就会像儿童免疫那样全国免费。
由于是政府强制推销,各级层层加价,企业和政府收入大大提高。
【证据来源】
文件规定“补用碘油的药费本着“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凡享受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和统筹医疗的,在原经费渠道开支;不享受的,由本人或合作医疗负担;对确有特殊困难的,经当地残疾人康复办批准,可酌情减免。”
四、连环谋利案
最后发起文件的原始单位是“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1993年12月23日”。残联为什么如此积极呢?
原来生产碘油丸的企业是大部分是残联领导下的企业。残联的企业生产,残联采购,政府配合,残联发放。
残联为什么能有这么大的威力,联合五部门共同发通知?这笔账必须清算!
五、灾难
由于残联的非专业和目的不纯,全国在推销碘油丸的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甚至形成灾难。例如
1、央视国际 (2003年09月01日 14:29)发表文章《我国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文章说:
“据新华社北京9月1日电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1日在其网站上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布了第四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提醒公众警惕使用甲氧氯普胺、鱼腥草注射液、碘化油胶丸、卡马西平片和安痛定注射液五类药品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
“碘化油胶丸:引发群体不良事件时有发生。对于暂时不能供应碘盐及碘盐尚不合格的地区,要严格遵照卫生部颁发的《口服碘油丸要则》进行补碘。特需人群补碘要按《特需人群服用碘油要则》进行。”
http://news.sina.com.cn/c/2003-09-02/1459676920s.shtml
2、《警惕群体服用碘化油胶丸补碘引起的不良事件》
“碘化油胶丸为植物油与碘结合的一种有机碘化合物,属补碘制剂,用于预防碘缺乏病。2002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收到两起集体服用碘化油胶丸补碘引起的群体不良事件报告,其中一起事件情况如下:
2002年4月10日,某地区卫生防疫站对5362名儿童发放碘化油胶丸,每人1粒(含碘量0.05g)。4月11日下午5时开始,陆续有605名儿童出现不适反应,主要表现为头痛、头晕、低热、恶心、呕吐、腹痛,有1例出现精神恍惚、抽搐。经对症治疗,均好转。
近年来,集体服用碘化油胶丸补碘引发群体不良事件时有发生,故提醒卫生防疫部门、临床医生以及药品生产企业应予以关注。《中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消除碘缺乏病要“大力推行以食盐加碘为主、碘油为辅的综合防治措施”。对于暂时不能供应碘盐及碘盐尚不合格的地区,要严格遵照卫生部颁发的《口服碘油丸要则》进行补碘。特需人群补碘要按《特需人群服用碘油要则》进行。
此外,有文献提示,一次大量或长期过度补碘可致碘中毒,表现为口中金属味、流涎、口腔烧灼感及疼痛、感冒样症状、咽喉肿痛、眼睑肿胀、流泪,严重者可有肺水肿、支气管炎。因此,在补碘过程中要注意服用剂量及使用说明书中的注意事项。”
六、形成灾难的主要原因是如下四个方面:
1、扩大应用范围
在多销售有奖的引导下,很多地方扩大销售范围,本应供应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婴幼儿的碘油丸,但实践中扩大到学生和其他成年人。本应只在缺碘区供应,实践中扩大到适碘区,甚至扩大到高碘区。因此全国出现数百起中毒事件,甚至还有死亡案例出现。
2、出现部分质次价高问题
由于碘油丸是政府推销,监管不严,出现部分质次价高问题,造成不良后果。
3、忽视不适宜人群
销售人员只管多销售,多提成,常常不注意询问是不是适合服用,造成部分人出现中毒反应。
4、服后监管不到位
服碘油丸的人,要求服后监视一定的时间,但实际都是服完就走,造成部分人出现不良反应后不能及时处理。
七 、结局
1999年7月13日,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了《关于继续做好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的通知》,1999年12月3日中国残联发出“关于落实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继续做好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的通知》的通知[〔1999〕残联康字第214号]”。文章说“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通知》规定,今后对需要补服碘油丸的特需人群由卫生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各级残联不得再进行碘油丸的投服发放。对未发放、积压的碘油丸,要尽快进行处理。”
推行半年就被禁止,但是造成很多人的伤害却只能是百姓承担。
八、教训
残联,一个非医学单位,以预防智力残疾为理由生产、采购、推销碘油丸。片面追求利润,联合政府采用“威胁”、“强迫”等手段推销碘油丸等,造成一些不良后果,说明了什么问题?难道不需要我们深思吗?
第四节 北京30年前就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的碘缺乏病消除标准了
北京真的是严重碘缺乏病病区吗?北京人碘缺乏病严重到需要抢救吗?北京人急需强制全民补碘吗?还是让证据说话吧!
一、北京市卫生局说“北京的‘碘缺乏病’现已达到了地方病消除标准”
北京市卫生局2012年3月18日说“北京的‘碘缺乏病’现已达到了地方病消除标准”
见图:
北京的碘缺乏病消除是经过18年(1994--2012年)强制全民补碘后才达到标准的吗?
我告诉你实话,1994年北京的碘营养水平就超过了世界卫生组织的指标,不相信吧?请看证据!
二、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
1、世界卫生组织2001年发表的碘营养标准中明确规定了碘营养足够的尿碘水平是100——199µg/L.
2、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为小于5%。
三、卫生部检测结果证明北京1994年就达到世界卫生组织消除碘缺乏病标准
这个检测报告是卫生部在全国推行强制全民补碘前组织的,内容是可靠的,数据是有一点权威性的。
1、卫生部的检测报告
【论文题目】《中国10大城市学龄儿童碘营养状况调查》
【作者】阎玉芹执笔,舒延请,许弘凯审阅
【证据来源】《中国地方病防治杂志》 1995年06期
【摘要】
采用容量比例概率抽样法对10个省会城市市区各抽取1200名学龄儿童,进行B超法甲状腺体积、尿碘、智力三项指标的调查,对中国城市儿童的碘营养状况做出评估。结果表明,10城市中有3个城市儿童 超法甲状腺肿大率<5%, 有5个城市儿童尿碘水平>100微克/升。10城市学龄儿童的智力发育墓本上是正常的。 根据目前国际推荐的关于“碘缺乏病作为公共卫生问题的判定标准”以及我国制定的“碘缺乏病消除标准”进行分析、评价,10城市中有 城市儿童存在轻度或中度碘缺 乏,建议立即采取补碘措施。10城市中北京、上海、武汉虽然儿童甲状腺肿大率<5%,但上海市儿童尿碘水平仍偏低, 北京、武汉两市尿碘虽然>100微克/升,但北京市不能排除碘盐影响,而武汉市已供应碘盐达18个月之久。为提高上海市儿童的碘营养水平,维持和巩固北京、武汉两市目前的碘营养现状或已取得的防治效果,建议此3城市仍需采取补碘措施。
【证据图片】
1、1994年北京B超法甲状腺肿大率为0
2、1994年北京10岁尿碘137.33µg/L,是世界卫生组织定义的碘营养适宜范围
3、1994年10大城市儿童智力测试北京最高
2、卫生部1994年“中国10大城市学龄儿童碘营养状况调查”表明北京全面符合世界卫生组织消除碘缺乏病的标准
卫生部为了在穷国范围内推行强制全民补碘,于1995年发表“中国10大城市学龄儿童碘营养状况调查”,天津医科大学内分泌研究所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卫生部碘缺乏病的权威专家阎玉芹在上述调查报告中说“在我国的碘缺乏病防治工作中,碘盐主要供应广大农村及中小城镇病区居民,而“非病区”以及大多数省会市区居民均未供应碘盐。为实现2000年全球消除碘缺乏病,有必要了解和掌握那些所谓非病区以及城市人口碘营养状况,为我国政府从1995年起逐步施行全民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提供科学根据。”
阎玉芹说:“按地理位置及承担项目能力选择哈尔滨、沈阳、北京、西安、济南、郑州、合肥、武汉、上海、福州10个省会市区为调查点”
“本项目在中国医学基金会智力工程委员会的资助下,在1994年对10大城市市区学龄儿童碘营养状况进行了调查,本次调查以B超法甲状腺肿大率为主要指标.尿碘水平为重要参考指标,因为本次尿碘可能受碘盐干扰),根据国际推荐[1]及国家标准[2]进行评价。
世界卫生组织碘盐的碘缺乏病消除标准是儿童尿碘大于100微克/升,甲状腺肿大率小于5%。1994年卫生部对北京的检测结果是儿童尿碘13.337微克/升,甲状腺肿大率无论是B超法还是触摸法都是0,完全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额外智商检测,也是优等。
四、北京于1989年就达到基本控制标准
《健康必读》2005年07期发表的文章《我们还需要补碘吗?》的文章,文章提到“北京、广东早在1989年就已达到基本控制标准。”
第五节 北京被强制全民补碘的理由十分荒唐
当您看完“北京30年前就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后,你一定会问,既然北京不缺碘,在强制全民补碘前就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又为什么会被强制补碘呢?
卫生部为了让全国13亿人吃上碘盐,可谓煞费苦心。要让全国13亿人全部吃上高碘盐,卫生部十分清楚,最大的障碍是上海和北京。一个是沿海大城市,一个是中国的首都。只有把这两个直辖市变成缺碘区,全国其他省市都必须乖乖的补碘。
但上海是全世界公认的的不缺碘区,数百年来竟没有一例因缺碘造成甲状腺肿大的病例。怎么让上海变成缺碘区呢?卫生部发明了提高儿童尿碘标准的损招,上海1994年卫生部测得的是71.27µ g/L,卫生部以提高中国人的碘营养标准为理由,把最佳儿童尿碘值提高到100—200µ g/L,让上海立刻沦陷。
北京被强制补碘卫生部提出三个理由,你看完这三个理由,你会感到非常意外,非常气愤!
上海沦陷了,北京也必须沦陷,但是让北京沦陷的理由更难。用碘缺乏的三个标准衡量,北京不但全部合格,而且都在理想范围之内。卫生部冥思苦想了54天,终于功夫不负苦心人,想出来了三个理由,但这三个理由可以堪称“混蛋”理由,但“混蛋”理由却可以在伟大中国的伟大首都畅行无阻至今,而且还要长期执行下去,这是为什么呢?
一、“北京不能排除碘盐影响”
卫生部为全民补碘制造依据,于1994年对全国10大城市市区学龄儿童碘营养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报告的执笔人阎玉芹说:“北京、武汉两市儿童尿碘水平虽然>100µ g/L.但北京不能排除碘盐影响,而武汉已供应碘盐达l8月之久”,但是这个理由的提出却没有任何证据支持。而且前后矛盾,语无伦次,具体如下:
1、前后明显矛盾
阎玉芹说:“在1994年对10大城市市区学龄儿童碘营养状况进行了调查,评估城市人口碘营养现状。本项调查所选择的10个省会级城市市区除西安市(已多年供应碘盐)和武汉市(1993年5月开始不规则供应碘盐)外均未供应碘盐。”
(1)这句话已经告诉我们选择的10个省会级城市市区只有西安市和武汉市供应碘盐,其他八个省会级城市均未供应碘盐,结论却说“但北京不能排除碘盐影响”,前后不矛盾吗?
(2)阎玉芹又说:“在我国的碘缺乏病防治工作中,碘盐主要供应广大农村及中小城镇病区居民,而“非病区”以及大多数省会市区居民均未供应碘盐。为实现2000年全球消除碘缺乏病,有必要了解和掌握那些所谓非病区以及城市人口碘营养状况,为我国政府从1995年起逐步施行全民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提供科学根据。” 。
你选择的十个城市中“八个省会级城市均未供应碘盐”,北京是更大的城市,老百姓会主动寻找碘盐吗?极个别人即使想买,会买到碘盐吗?
(3)阎玉芹还说:“本次调查的宗旨是了解和掌握中国城市市区学龄儿童的碘营养状况,为政府施行全民补碘提供科学依据,所以选择了从未供应碘盐的(西安、武汉除外)省会大城市作为调查地点。”
在她的论文中三次重申“从未供应碘盐的(西安、武汉除外)省会大城市作为调查地点。”,但当出现北京是全国未补碘城市中甲状腺肿大、儿童尿碘、智力三项指标都非常圆满的时候,却说“北京不能排除碘盐影响”,如果有让我诚服的证据证明“北京不能排除碘盐影响”,我也信服,可是一方面三次说“选择了从未供应碘盐的(西安、武汉除外)省会大城市作为调查地点。”,一方面又说“北京不能排除碘盐影响”,前后矛盾,语无伦次。这已经不是证据不足,而是根本就没有证据。但是没有证据的结论却可以畅通无阻,为什么?
(4)1994年国务院把北京列为高碘区的范围,不予补碘,怎么会出现“北京不能排除碘盐影响”的结论呢?
(5)如果说“北京不能排除碘盐影响”成立,那么甲状腺肿大指标是主要指标。阎玉芹说:“从1993年底或1994年初以来,市区居民随着对碘缺乏危害的认识提高而不程度地食用了碘盐或富碘食品等,这就使调查结果或多或少地受到补碘的干扰.所以选用了B超法诊断的甲状腺肿大率作为本次评价碘营养状况的主要指标。因为甲状腺肿大率是一项比较稳定的指标,一般在3~6个月或更长些时间内不会受补碘的影响而发生明显的变化[1],而且诊断的手段没有采用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的触诊法,而采用了较客观的B超法,操作人员经过统一培训,从而使该项指标结果可信”
(6)阎玉芹还说:“智商水平是一项能反映碘营养状况的较好指标,尤其反应几年前(胚胎期及生后早期的脑发育)的碘营养状况”。阎玉芹的这段话说明北京人的智商最高,说明北京从1984年以来就不缺碘,因为检测 的是10岁的儿童,他们的智商高,说明他们在“胚胎期及生后早期的脑发育”期间是不缺碘的。甲状腺肿大率和智商两项证明北京的三项指标不是受碘盐影响的。
上述两项说明为了排除近期碘盐对检测的影响,卫生部采用了B超法和智商法,即使北京存在碘盐的影响也被排除了,但结论为什么还强调“北京不能排除碘盐影响”呢?
(7) 还有一个证据就是这次检测是1994年年末,而北京市政府发出全民补碘的通知是1996年《北京市实施《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办法》1996-06-05
二、“便于统一管理,杜绝非碘盐冲销市场”
阎玉芹说:“故建议3城市仍需采取补碘措施,同时便于统一管理,杜绝非碘盐冲销市场”
“3城市仍需采取补碘措施”,这三个城市是上海、武汉、北京。其中上海因儿童尿碘低于100µ g/L而需要补碘,让上海人有苦难言。武汉因已经补碘了18个月,就让他继续补吧。但是怎么让北京也被强制补碘呢?第一个理由很显然很不充分,于是“便于统一管理,杜绝非碘盐冲销市场”也被淘出来。
为了“便于统一管理,杜绝非碘盐冲销市场”,让当时1000多万的北京人强制补碘,还是“便于统一管理,杜绝非碘盐冲销市场”,让北京现在2000多万人继续补碘。这种理由是保护人民吗?
三、“人体对碘的摄入量安全带较宽。”
阎玉芹说:“况且人体对碘的摄入量安全带较宽。”这句话的意思很明显,阎玉芹知道过多补碘不好,也知道北京不缺碘,但因“人体对碘的摄入量安全带较宽”,因此对根本不缺碘的北京人强制补碘,不会带来大问题。
人的生存需要很多种营养素,各种营养素不能缺,也不能多,这是全世界公认的事实。
相对于碘过量,碘缺乏对人的伤害是明显的,快捷的,碘过量对人的伤害不明显,需要时间长,但是作为一个国家的卫生部,能因为碘过量的伤害不明显,需要时间长而让2000万北京人继续被绑架,继续被伤害吗?
第六节 北京只有2个病人,却对2400万人强制补碘,真的科学吗?
查阅古今中外的历史,没有一个国家2个人有Ⅱ度甲肿,2000万人陪吃药的事件。然而这样的事件确确实实有,就在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里,而且就在伟大的北京。
地球人没有人相信这是事实,但这确确实实又是事实。如果没有可靠的证据,肯定会被定为散播“网络谣言”,但如果证据确凿,还是谣言吗?
事情是这样的:
1、北京2009年两个人有Ⅱ度甲肿患者是确定无疑的
打开卫生部年鉴《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九、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
在这个表中,第一个地区就是北京,在“现症病人数(人)”中,甲肿166人,Ⅱ度甲肿,2人,克汀病,无。
证据图片
由上述照片和资料可知,2007年北京有4个Ⅱ度甲肿病人,2008年北京有4个Ⅱ度甲肿病人,2009年北京有2个Ⅱ度甲肿病人,2010年有3个Ⅱ度甲肿病人。
2、北京常住人口达到2018.6万人
截至2011年末,北京常住人口已经突破2000万,达到2018.6万人,
其中,在京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742.2万人,全市户籍人口1277.9万人,
(http://news.cntv.cn/20120122/103964.shtml)
北京市卫生局多次宣布北京已没有高碘区,这2018.6万人还要继续补碘。
3、碘盐是不是药品?
全世界公认两个事实:
(1)碘缺乏病的主要原因是缺碘造成的。
(2)食盐加碘是治疗碘缺乏病的最好方法。
因此低浓度的碘盐可以有效预防碘缺乏病,高浓度的碘盐可以有效治疗碘缺乏病。
从治疗和预防碘缺乏病的角度看,碘盐是药品,不是普通食品,碘缺乏区应该吃,适碘区不用吃,高碘区不能吃。。
从治疗的角度看,北京2个Ⅱ度甲肿病人,2018.6万人陪吃药是十分荒唐的。从预防的角度看,北京存在很少的碘缺乏病区,整个北京根本就不是碘缺乏病的病区,而且大部分是适碘区和高碘区,1994年北京被定为高碘区已为世人共知,强迫这些人吃碘盐,是不利于这些人的身体健康的。
北京有二个患者,需要2000万人陪吃药,这种做法对北京人还是关爱吗?
北京 慕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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