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感谢对结束强制全民补碘有贡献的人

栏目:慕盛学食盐加碘问题 作者:慕盛学 时间:2024-10-21 10: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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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日发表的《我起诉国家卫健委的案子大获全胜》里提到了应该感谢人们。其中提到了全国亿万人民的支持,无数网友的支持、国务院直属出版社的支持和盗版者的支持。其实应该感谢的人还有很多很多,今天继续感谢。

一、感谢我的律师团队

     我不是学法律的,特别是与国家卫健委打官司更是心里没底。但是当我发出招聘律师的信息后有很多律师报名。于是我建立了《公益案件律师群》,对本案的进展出谋划策,特别是湖南律师熊春喜,本来工作繁忙,却非常热心公益事业,把本案当做第一工作,有求必应。本人在此衷心感谢。

   42日发表的《我起诉国家卫健委的案子大获全胜》里提到了应该感谢人们。其中提到了全国亿万人民的支持,无数网友的支持、国务院直属出版社的支持和盗版者的支持。其实应该感谢的人还有很多很多,今天继续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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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感谢数百实名来自全国各地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信件,表示坚决支持我的人

在本案庭审期间有数百名实名支持者集体向北京一中院递交支持信,表达了支持我起诉和对国家卫健委过量添加亚铁氰化钾不做实验的不满。

三、感谢国家卫健委

出乎你意料之外吧?明明是国家卫健委发起的强制全民补碘,明明我起诉的是国家卫健委,我为什么还要感谢他们呢?

1. 本案最重要的证据是国家卫健委的第二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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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回复证明了如下三点:

(1)证明国家卫健委第一次回复的“保密”,是应付,或是错误的。

2)证明国家卫健委在食盐加倍添加亚铁氰化钾的时候根本就没做任何安全性实验。

3)证明中国过量添加亚铁氰化钾,国际也没有安全性实验报告。

因此这个证据是本案最直接,最重要的书面证据。

这个证据是在我起诉国家卫健委后,第二次申请要求公布食盐过量添加亚铁氰化钾的安全性实验报告,国家卫健委有权以“一案不二次受理”为由不予答复,但是国家卫健委向我发了延期答复的通知,纠结了一个月后,最后才有了这个回复。这个答复的发出,就意味着承认第一个答复是错误的,就有诉讼必败的结果。

说明国家卫健委没在继续欺骗,正义最终战胜了邪恶,实事求是回答了我的要求。

假如没有这个答复,老百姓还会相信有安全性实验报告,就不会引起老百姓的反感,就不会引发后来的一系列事件。

假如没有第二个回复,法院也不至于左右为难,超期判决,最后引发违法事件,判我败诉,引起民怨,暴露了法律明显官官相护的问题,让老百姓知道了真相。

2、本案是一个古今中外神奇的案子

神奇的特点之一是原告与被告向法院提交的证据80%一模一样。这是古今中外法院审判的奇特现象,几乎所有人认为这是不可能的,正常情况下原告被告都是各自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向法院提供,但本案却是原告被告提交的证据竟然80%是完全相同的。国家卫健委为我的主张提供了80%的证据。例如我提出食盐加倍添加亚铁氰化钾,国家卫健委提出了两份证据,一份是1985年的食盐添加亚铁氰化钾的标准是每公斤食盐5毫克,另一份是1996年的标准每公斤10毫克,国家卫健委的证据竟然证明了我的论点。神奇吧?

 3、本案出庭的国家卫健委代表史根生法庭上公开承认我要求公开的报告“没找到”。他的回答也证明了第一次回复的“保密”是欺骗。

四、引发第二大国策结束,应该感谢的还有北京一中院和北京高院

很多人又不理解了,明明是北京法院判我败诉,为什么还要感谢他们?实际上如果没有北京的法院判我败诉,就没有第二大国策的终止!

假如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我胜诉,判决结果只能是让国家卫健委撤销第一个回复,让国家卫健委重新回复而已。而国家卫健委只要重新回复“未找到”三个字就完事大吉,根本就不会出现0添加食盐大开放,引发第二大国策名存实亡的问题。

正是由于北京法院判我败诉,我不服,反复折腾,我把大量真实情况公布于众,让老百姓看清了国家卫健委在说假话,法院也在违法判决的事实,认识到过量添加亚铁氰化钾和过量添加碘酸钾的危害,引发很多人专门买0添加的食盐,生产方不错过商机,不顾什么强制全民补碘,千方百计满足人们需要,0添加食盐又物美价廉,因此造成了第二大国策的破产。

一个小小的行政诉讼案件,造成全国0添加食盐大开放,让中国顽固的强制全民补碘名存实亡的结果,确实让绝大多数人想不到。

通过上面的分析,说明造成强制全民补碘名存实亡的原因很多,一些坏事也转化为好事,多种因素结合在一起,促成了强制全民补碘的结束。

北京 慕盛学

明天发:0添加食盐开放后中国人应该怎样吃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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