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国家疾控局回复里暴露的三个极其严重的问题

栏目:《中国补碘真情录》第十辑最后的抗争 作者:慕盛学 时间:2026-04-27 18:31:33

《中国补碘真情录第十辑

《中国补碘真情录第十辑 最后的抗争 第八章 国家疾控局回复里暴露的三个极其严重的问题    

  目录

第一节 我申请的信息公开和国家疾控局的回复

第二节 国家疾控局回复里暴露的第一个严重的问题——中国人被强制碘酸钾补碘严重过量

第三节 国家疾控局回复里暴露的第二个严重的问题——把严重过量称为“适宜”

第四节 国家疾控局的回复里的第三个严重的问题——天大的谎言

第一节  我申请的信息公开和国家疾控局的回复

1995年开始的强制全民补碘,为了人中国人尽量多吃碘酸钾,掩盖补碘过量问题,国家在很多文件里不提碘营养的具体数据,只说在“适宜”范围。因此本人向国家疾控局发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布他们定义的“适宜范围”是什么内容?

1、申请公开的申请书内容如下: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等十部门 关于开展2025年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附件第八条“在充分考虑碘缺乏地区居民每日膳食碘摄入量、食用盐碘含量和食盐摄入量的情况下,普遍食盐加碘在碘缺乏地区不会引起人群碘摄入过量。自2000年以来,我国碘缺乏病相关监测结果显示,人群碘营养总体处于适宜范围”。请公布你们定义的“适宜范围”是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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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疾控局回复

    2026212月国家疾控局回复如下:

2018年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现为全球碘营养联盟)将儿童适宜的范围调整为100299μg/L,我国目前参照执行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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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家疾控局的66字的回复中,暴露了三个极其严重的问题,在这里不得不向全国人民公布,否则我就是在犯罪!

第二节 国家疾控局的回复里暴露的第一个严重的问题——中国人被碘酸钾强制补碘严重过量

国家疾控局的回复里暴露的第一个极其严重的问题是,告诉了我们将儿童适宜的范围调整为100299μg/L”。

一、儿童尿碘100299μg/L的来历

1、世界卫生组织把儿童尿碘为100199μg/L定义为碘营养“足够”,把200299μg/L定义为“超过足够”

世界卫生组织发表的上述标准是全世界公认的,一直到现在国内外很多专家仍然在引用上述数据。

但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坚持要把儿童尿碘的适宜范围定义在100299微克/升,因此出现明显分歧。但这两个组织对世界卫生组织的做法采取了阳奉阴违和篡改的方法,抵抗世界卫生组织定义的标准。

过去本人一直怀疑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利用世界卫生组织的权威,对全世界的发展中国家搞碘酸钾过量补碘活动,但证据一直不十分充足。经过调查全世界大规模补碘活动的前前后后,现在已经有充分证据证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是通过以消除碘缺乏病为名,向发展中国家推行碘酸钾过量补碘,达到减少发展中国家人口的目的。

1、第一次发现的“假传圣旨”1、第一次发现的假传圣旨

为了达到推行碘酸钾过量强制全民补碘的目的,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采取了全方位,多方面的工作。其中一项就是分次提高儿童尿碘的适宜标准,最后达到100—300微克/升。在前2次次升级已经于2003年顺利完成的条件下,于2004年陈祖培以世界卫生组织的名义向全世界宣布“2004年WHO建议儿童尿碘的适宜水平为100~300μg/”1、第一次传圣旨

【论文题目】《当前碘缺乏病防治应当注意的问题》

【作者】陈祖培

【文献来源】《中国地方病学杂志》2004年5月20日

【摘要】

“2004年WHO建议儿童尿碘的适宜水平为100~300μg/”。

证据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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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世界卫生组织真的这样说了吗?论文没标注来源,我也查不到。但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内容

2、陈祖培引用地球上还没发表过的论文

【论文题目】《我国碘缺乏病防治的历史现状与挑战》

【作者】陈祖培

【文献来源】摘中国营养学会第九次全国营养学术会议论文摘要汇编2004.10.10

【摘要】

“WHO/UNICEF/ICCIDD于2001年评估了防治进展的同时,把儿童尿碘大于300μg/L做为碘过量的界定值以防止和最大程度地降低以碘性甲亢为代表的副作用的发生[9];2004年WHO建议儿童尿碘的适宜水平为100~300μg/L[10]。”

证据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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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上述两个证据内容几乎一模一样,但是这个证据在“2004年WHO建议儿童尿碘的适宜水平为100~300μg/L”后面有引用标注号[10],说明这里标注了这句话的来源,应该是WHO,但查参考文献10、却是这样的结果

查参考资料“10Benoist B,Andersson M,Egli I,and Takkouche EB,The prevalence of iodine deficiency  worldwide,WHO,Geneva,2004(待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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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陈祖培是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的理事,这些理事经常在世界卫生组织和国控制碘缺乏病理事的刊物上发表文章,只要文章被发表,陈祖培就公开宣传这是世界卫生组织或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的主张或建议。陈祖培已经因此得手我知道的就有三次,因此这次胸有成竹地公开引用他们还没发表的论文内容,公开说“2004年WHO建议儿童尿碘的适宜水平为100~300μg/L”但是这个[10]至今也没有出,。说明陈祖培纯属欺骗!

二、世界卫生组织从来就不承认陈祖培的标准

调查显示世界卫生组织根本不承认陈祖培的编造,从2001年开始到现在一直坚持2001年的碘营养三段式的原则,下面的文件可以作证:

12005年的世界卫生组织大会仍然2001年的划分标准

论文题目】《预防和控制碘缺乏症(WHA52.24号决议)

作者世界卫生组织

证据来源58届世界卫生大会

摘要

“尿碘浓度中位数(尿碘)得出的碘摄入量可能为“足够”(100 μg/L<尿碘<199 μg/L),“高于足够”(200μg/L<尿碘<299 μg/L)或“过量”(尿碘>300 μg/L)。世界卫生组织碘缺乏症全球数据库,2004 年”

证据图片


 

22010年的世界卫生组织大会仍然把尿碘浓度中位数分为三段

论文题目《维持消灭碘缺乏症(WHA60.21 号决议)》

作者世界卫生组织

证据来源20104 15 63届世界卫生大会

摘要

尿碘浓度中位数(UI)是一项碘摄入量指标。按以下碘摄入量将国家分为三类:“足够”(100 μg/l < UI <199 μg/l)上述建议的营养摄入量“((200 μg/l < UI <299 μg/l));和“过量”(( UI >300 μg/l),即超过预防和控制碘缺乏症所需的数量

证据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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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这里仍然把碘营养的国家氛围三类,不是第一类和第二类合并,这点确定无疑。第二类定义为上述建议的营养摄入量”这个定义含混不清,在“足够”和“过量”之间只能说是“超过足够”,而“超过足够”是不可能被定义为“建议的营养摄入量”的。

2018年5月15日中国宣布补碘文件要大修,眼看联合国儿童基金会25年精心培育的恶性补碘典型可能会半途而废,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迫不及待,狗急跳墙,这次不敢再提“世界卫生组织提议”,而是绕过世界卫生组织发布了2018年《食盐加碘项目的监测和人群碘营养水平的判别指南》,恰恰是这份《指南》,告诉了我们如下件事情。

1、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公开承认在全世界范围内向发展中国家推行碘酸钾过量强制全民补碘的罪魁祸首就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2、证明了世界卫生组织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补碘的问题上有明显的、严重的分歧。

3、证明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一开始的目的就是想通过强制发展中国家的人民全民过量补碘,达到他们消灭或减少发展中国家人口的目的。

、国家发改委圆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26年的梦

1994年中国开始推行碘酸钾过量强制全民补碘开始,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就一直计划把儿童适宜尿碘定为100—300微克/升,但是1994年提出这样的目标将明显暴露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企图用过量碘酸钾强制全民补碘的达到消灭发展中国家人口的阴谋,于是通过26年的努力,逐渐提高适宜儿童尿碘的标准,最后终于在2018年公开提出这样的标准。国家卫健委因此废除了“补碘文件大修”的计划,国家发改委圆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继续推行碘酸钾过量强制全民补碘的梦!

四、根据什么说我国被强制全民补碘过量?

这个题目下内容很多,明天细谈。

第三节 国家疾控局回复里暴露的第二个严重的问题——把严重过量称为“适宜”

 国家疾控局把儿童尿碘在100199微克/升定义为“适宜”的由来

从强制全民补碘以来,国家一直不承认中国人被补碘过量,一直说是中国人的碘营养水平在“适宜范围”,我不得不说一下“适宜”的由来。

1、世界卫生组织定义的碘营养标准

由于中国的补碘出现了严重的碘摄入过量问题,为了保证中国人民的健康,世界卫生组织在1999年开始提出碘营养水平的判断标准,但中国一直不宣传部执行,世界卫生组织不得不于2001年发布了第二版,主要内容如下:

【证据图片】

2陈祖培2002年发表文章承认世界卫生组织的这个建议

世界卫生组织在1999年针对中国出现明显补碘过量的问题后就发出了上述建议,陈祖培承认上述事实。

【论文题目】“碘与甲状腺疾病”热点讨论会纪要》

【作者】陈祖培 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理事

【证据来源】中华内分泌代谢杂志20026月第18卷第3

【摘要】

1999年国际相关组织修订文件时提出MUI超过300μg/L为碘过量(exeess)100200 gμg/L为足量(adequate)200300 μg/L为超足量(more than adequate)”,

证据图片

        经查该论文是虽然是20026月发布的,但这个学术会议纪是20011212日召开的

  现在都说是2001年世界卫生组织发表上述标准的,陈祖培已经承认1999年国际组织就确定了上述标准,可是中国的尿碘1997年是330μg/L,1999年是306μg/L,明显过量,为了掩盖过量,过了两年才公开世界卫生组织的上述标准

3、把“足够”,改为“适宜”,显著掩盖补碘过量

虽然陈祖培20011212日还承认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尿碘的标准,但是陈祖培并不满意世界卫生组织的这个原则,2002511日陈祖培就公开把“足够”改为“适宜”,“超过足够,改为“大于适宜”

论文题目《碘缺乏病的研究现状和对全民食盐加碘的认识》

作者陈祖培

证据来源

摘要

1999年和2000WHO/UNICEF/ICCIDD94年发表的“碘缺乏病和食盐加碘的评估指标”进行了修订后,于2001年发表了它的第二版,书名为“评估碘缺乏病和对其消除的监测 - 项目管理的指导”。该书提出了评估儿童碘营养和尿碘中位数的流行病原则,是以尿碘为基本判定原则。

尿碘中位数(ug/L) 碘摄入 碘营养

20-49 不足 中度碘缺乏

50-99 不足 轻度碘缺乏

100-200 适宜 理想

200-299 大于适宜 食盐加碘后510年内对碘敏感的人群存在碘性甲亢的危险性

>300 过多 存在对健康副作用的危险性(碘性甲亢,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

  【证据图片】




从此以后国内的论文中绝大部分都把“足够”改为“适宜”

无论英文还是中文,“足够”和“适宜”是两个明显不同的词汇。原文的儿童尿碘在100-199µg/L的碘摄入量为“adequate”,“adequate”翻译成“足量”是正确的,也有翻译成“足够”是正确的。但是把“optimal”被翻译成“适宜”是明显错误的为什么明知明显错误,还要把全中国人都不懂英语故意翻译错误呢?

4、篡改后的效果

陈祖培虽然只改了两个字,但意义是重大的,效果是显著的

1“适宜”和“足够”是两个程度不同的概念

 “适宜”是不多不少,“适宜的范围是指低于最低值就是不足,超过最大值,可以说是超过“适宜量”。而“足够”则是在100199的范围内都是足够的,即使是100,也达到了“足够”。陈祖培把“足够”改为“适宜”,无疑是为了掩盖补碘过量的事实。

2掩盖效果显著

由于陈祖培的篡改,掩盖了我国大部分省市补碘过量的事实,而且一直掩盖到现在。

例如

论文题目《全国21省市碘含量大于适宜量》,

作者记者刘昊

证据来源北京日报20100803日发表文章

摘要

“根据全国碘营养监测,目前食盐中碘含量偏高,尽管全国处于可接受水平,但有约5个省处于过量水平,北京等16个省市处于大于适宜量水平。

据卫生部碘缺乏病专家咨询组组长,《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制定负责人陈祖培介绍,在此次调整并非因为碘过量。依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群体尿碘水平大于300微克/升才是碘过量,而我国儿童尿碘水平只是241246微克/升。国际上认为200300微克/升是碘量充足,而尿碘在100200微克/升是适宜。此次调整是想把儿童的尿碘水平从充分调整到理想、适宜水平。

证据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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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市疾控中心传染病地方病控制所专家李阳桦昨天在做客北京城市服务管理广播《城市零距离》节目时透露,本市居民碘营养水平只是轻度超过国际标准的“适宜水平”,处于充足状态,市民不必担心会影响健康。

由上述事实可知,“适宜”的概念并不是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也不是2018年才提出来的,而是2002年就把世界卫生组织定义的“足够”改为“适宜”,把原来的“超过足够”篡改为“碘量充足”,明显是国家疾控局为了掩盖中国人被补碘过量而故意篡改的。

第四节 国家疾控局的回复里的第三个极其严重的问题——天大的谎言

国家疾控局的回复里的第三个极其严重的问题是国家疾控局竟敢说是世界卫生组织要求把儿童尿碘的尿碘适宜范围修改到100299微克/升”的

国家疾控局的领导和专家都知道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2018年发布的《食盐加碘计划检测及人群碘营养状况评价指南》,这里提出来把儿童适宜尿碘的范围修改为100299微克/升,但是在我追查文件来源的时候却说有世界卫生组织的参与。为什么要公开撒谎呢?只有一个原因,利用世界卫生组织的权威性,欺骗14亿人,掩盖补碘过量,为继续碘酸钾强制全民补碘编造理由。

【文章题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食盐加碘计划检测及人群碘营养状况评价指南》解读》

【作者】申红梅 周正

【证据来源】《中华地方病学杂志》2019年第五期第345页—347

【摘要】

“学龄儿童的碘适宜尿碘中位数范围可以从100199μg/L扩大到100299μg/L

【证据图片】


 

    绝大部分中国人想不到中国推行的“适宜尿碘”里面有这么多的故事,这就是21世纪阶级斗争的隐蔽性和残酷性,美国伤害中国人的事件不单单是“高关税”,还有大量文化、教育、医疗、保健、食品等各方面的干预和渗透,我们必须擦亮眼睛,时刻准备识别和反击。

上述证据确凿无疑,充分证明国家疾控局千方百计篡改世界卫生组织关于补碘的有关建议和决定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其目的就是掩盖中国人被故意补碘过量的事实。到现在仍然不顾中国人民的需要和质疑,仍然坚持错误,继续坚决执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主张,企图让中国人长期碘酸钾过量强制全民补碘,达到伤害中国人的目的!

北京 慕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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